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诉均驳回!上交所通报批评光大证券前董事长等四位高管


子公司海外投资英国体育版权公司MP&SilvaHoldingsS.A(以下简称MPS)踩雷曝光后一年半 , 光大证券及时任董事长、执行总裁、独董以及董秘四位高管最终接到了上交所的通报批评罚单 。
6月12日盘前 , 光大证券公告了上交所发出的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的通报批评决定 。 时任董事长薛峰、时任执行总裁兼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健男、时任独立董事兼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徐经长、时任董事会秘书朱勤均被通报批评 。 并且公告显示所有公司申诉均遭监管驳回 。
上交所表示 , 光大证券及有关责任人关于MPS项目复杂、核查困难、被动分阶段披露等异议理由均不成立 。
因公司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准确 , 差异绝对值金额巨大且未及时更正 , 最终上交所对相关责任人的4个违纪事实做出了认定 , 并将通报中国证监会 , 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
业绩预告违规 四位时任高管遭通报批评
光大证券下属公司海外投资MPS公司踩雷未能按原计划退出 , 这一事件的直接引爆点始于2019年初光大证券披露的业绩预减公告 , 当这份大额计提公告披露后 , MPS公司海外并购的种种才被诸多A股投资者知晓 。
2019年1月26日 , 光大证券披露2018年年度业绩预减公告 , 预计公司2018年归母净利润为13.47亿元 , 同比减少16.69亿元左右 , 同比下降约55.34% 。 业绩预减的主要原因包括市场波动对营业收入的影响、信用风险事件频发、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重大单项资产减值准备等 。
2019年3月20日 , 公司披露业绩预告更正公告 , 预计2018年全年实现归母净利润为1.03亿元 , 同比下降96.6% 。
业绩预告更正原因为孙公司光大浸辉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上海浸鑫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项目(下称MPS项目)出现风险 , 未能按原计划实现退出 , 公司相应计提了大额预计负债和资产减值准备 。 3月28日 , 公司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 , 实现归母净利润为1.03亿元 。
上交所指出 , 公司2018年度业绩预减公告中预计2018年度归母净利润同比下降约55% , 但更正后的业绩为归母净利润同比下降约96.6% , 与预告业绩相比差异幅度达到92.33% , 差异的绝对金额高达12亿元 。 公司在业绩预减公告中也未对可能导致变更的不确定事项进行相应的风险提示 。 同时 , 公司迟至2019年3月20日才发布业绩预告更正公告 。
上交所认为 , 公司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准确 , 差异绝对值金额巨大且未及时更正 , 违反了《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下称《股票上市规则》)第2.1条、第2.6条、第11.3.3条等有关规定 。
最终上交所对相关责任人的4个违纪事实做出了认定 。
一是薛峰对MPS风险事件负有不可推卸的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 , 属于项目相关业务责任范畴 , 不影响薛峰及其他责任人对公司业绩预告所涉信息披露违规责任的认定 。
二是相关责任人所称在风险事件发生后 , 及时审慎地履行相关职责、披露风险事项进展 , 属于事后在其职责范围内应当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 , 不影响对业绩预告违规事实的认定及其责任承担 。 就业绩预告的目的与功能而言 , 相关违规行为已经客观造成对市场的影响 , 所称降低对市场造成影响的异议理由不能成立 。
三是时任独董徐经长迟至2019年3月18日才就MPS项目进行有针对性的讨论 , 属于业绩预告披露违规后的履职行为 , 不能作为减免其在业绩预告中未勤勉尽责责任的合理理由 。
四是时任董秘朱勤作为信披负责人 , 其职责并非简单地安排信息披露 , 即便违规行为涉及财务信息的处理 , 其亦应采取合理措施主动核实所披露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 但其所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在业绩预告过程中 , 其针对MPS项目对业绩预告的影响采取了具体措施 , 其也未在业绩预告中作出充分和有针对性的风险提示 , 应对业绩预告违规承担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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