诋毁中医药拟追责,北京这条规定碍着了谁?

建议这条法规在执行的时候 , 锁定这样的顽固分子 , 对多数人属于认识问题的则可以不予追究 。近日 , 北京市卫健委发布《北京市中医药条例》(公开征求意见稿) , 意在大力发展和规范中医药行业 。 其中 , 第三十六条规定:“……不得以任何方式或行为诋毁、污蔑中医药 。 ”第五十六条规定:“诋毁、污蔑中医药 , 寻衅滋事 , 扰乱公共秩序 , 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 , 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 ,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我注意到 , 很多媒体报道北京出台中医药条例意见稿新闻时 , 都只突出“诋毁中医药拟追责”这一点 , 而对整个条例7章、55条中若干利于中医药行业发展的条款 , 则有意充耳不闻 。 他们的脑壳里 , 做好事的部分都不叫新闻 。的确 , 北京出台了全国首个拟对诋毁、污蔑中医药行为做出处罚的地方性法规 。 如果最终通过 , 意味着中医黑(特别是职业打手级的人)这些年来的肆意妄为将面临法律风险;如果从北京推广到全国 , 更是他们的噩梦 。于是 , 他们如丧考妣、在微博上冷嘲热讽也就不足为奇了 。 什么“反智主义已经开始公开化了?”、什么“建议中医归宗教局管”等等 , 就是这类网络言论的代表 。法律法规天然就是应该保护弱者的 。 正如同为人 , 但妇女在社会上处于弱势地位 , 所以我国1992年就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护法》给予保护 , 对处于强势的男性则无此必要 。 同样 , 同为医药 , 中医药因为100多年来的内外夹击 , 导致它相比西医药处于弱势地位 。 出台保护弱者的法律法规 , 有何不妥吗?中医药的弱势 , 来自外部的挤压、内部的怀疑 。从顶层及外部来说 , 自上世纪20年代起就有以洛克菲勒集团为代表的西方医药势力 , 通过创办医院、学校、刊物 , 通过支持学者、专家等各种手段 , 不断蚕食和污蔑中医药 , 在国内培养了各种买办势力 。从内部来说 , 西医药带着西方科学技术的光环 , 颇能迷惑一些人 , 于是包括梁启超、胡适甚至鲁迅这样的思想大家 , 都怀疑中医药了 。 其实 , 他们处于全盘否定旧文化的特殊时期 , 更多的是矫枉过正;改革开放之后一直到现在 , 几十年间继续否定中医药的人 , 大部分属于受教育影响的普通人 , 一小撮属于职业干活的、顽固的 。后一种人 , 是法规法规要惩治的对象 。 因此 , “不得以任何方式或行为诋毁、污蔑中医药 。 ”建议这条法规在执行的时候 , 锁定这样的顽固分子 , 对多数人属于认识问题的则可以不予追究 。 这些顽固分子往往打着科学的旗号 , 大行反科学之举 , 对中医药的科学性、确切疗效百般抵赖、刻意污蔑 , 背后有着不可告人的目的 。 处理这样的人 , 老百姓会拍手称快的 。湖北那位身为医院领导干部 , 却缺乏实事求是的态度、对中医药长期发表阴阳怪气言论的“棒棒医生” , 不就被单位撤职处理了嘛?对他的处理 , 不是迎来一片叫好吗?北京的法规 , 无非是对这类已有行为的“正名”罢了 。因此北京这条敢为人先的规定正当其时!当然 , 比制定法律法规更重要的 , 是落实下去 。 有个网友评论道:“建议设立黑名单制度 , 凡诋毁中医的 , 终生不得使用中医” 。 虽带调侃 , 倒也有几分道理 。康从越2020-06-04来源:人民健康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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