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枝特区人民法院|催要货款不成恶意诋毁 不当维权遭赔偿


日前 , 六枝法院阳光法官工作室处理了一起特殊的纠纷 , 原告催要货款不成便以发朋友圈、喇叭叫喊谩骂等方式损害被告名誉 , 最后经法官调解 , 原告虽然拿到了货款 , 却也赔付了被告的名誉损失 。 法官借此案提醒广大群众 , 要学会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极端的方式只会得不偿失 。

六枝特区人民法院|催要货款不成恶意诋毁 不当维权遭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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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枝特区人民法院|催要货款不成恶意诋毁 不当维权遭赔偿】

原告邓某在贵阳销售批发建筑材料 , 被告孔某在六枝做建筑材料零售 , 2018年起 , 被告孔某陆陆续续在原告邓某处赊购材料 , 截止2020年3月双方对账 , 被告孔某尚欠原告邓某材料余款8000元 。 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要不成 , 双方发生口角之争 , 经派出所三次出警协调仍未能解决 , 于是原告邓某向法院起诉 。
经了解 , 被告孔某之所以迟迟不支付余款 , 是因原告销售的玻璃胶存在质量问题 , 而双方又未能在售后服务上达成一致意见 。 原告催要余款不成后心怀不满 , 便在微信发布“孔某是老赖”等信息 , 随后又在被告孔某经营的店面门口多次用喇叭叫喊谩骂 , 恶意诋毁中伤孔某 , 导致很多客户误解孔某 , 致使其在生意场上信誉严重下降 , 影响其经营 。 因此 , 调解中孔某情绪激动 , 要求邓某赔偿其名誉损失 。 双方互不让步 。
承办法官耐心安抚双方情绪 , 待二人冷静下来 , 分别向二人解释了相关法律规定 , 既劝解被告应当积极与原告协商售后问题 , 也告知原告不该用如此极端的方式维权 。 经一番劝解 , 二人也分别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 孔某表示 , 愿将余款支付给原告邓某 , 但邓某必须在朋友圈向其道歉 , 并在其经营的店面门口用喇叭公开声明 , 以恢复其名誉 。 邓某表示同意 , 当庭在朋友圈发表道歉声明 , 随后又到被告经营的店面门口公开致歉 , 称其不应该污蔑孔某 。 孔某表示谅解邓某 , 并在扣除材料质量瑕疵损失以及名誉损失后 , 向原告支付余款4310元 。
(汤昌萍、陈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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