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售后车祸率40%的直播带货:带货62万收费78万 商家盈利概率≈0( 三 )


对于如何避免出现售后纠纷 , 王磊认为 , 主播选品时 , 要从保护消费者权益和保护自身形象的角度出发 , 避免“广撒网”的方式 , 而是要将部分产品做深、做透 , 才能获得更好的效果 。
直播带货售后翻车难以避免 , 从带货公司角度而言 , 要根本上消除商品售后问题 , 难度确实很大 。 那么消费者、品牌商、带货公司 , 究竟由谁来承担责任?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向铅笔道表示:
一是主播为自己经营的产品宣传 。 在这种情况下责任很明显 , 主播的角色就是产品销售者 , 如果宣传内容虚假 , 则其涉嫌构成欺诈 , 需要承担假一赔三的法律责任 。
二是主播为其他商家的产品做宣传 。 在这种情况下 , 主播的角色其实是广告经营者及广告发布者 , 因此需要对商家的广告真实性、合法性尽到审查义务 , 否则就要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
直播带货的未来形态?
售后问题频现 , 直播带货公司未来的发展形态如何?一名长期关注直播赛道的投资人果果(化名)向铅笔道表示 , 未来可能会有两种形态:
1、类广告公司 。 直播仅仅为产品代言 , 不对企业销售负责 。
2、类销售公司——一种与线下零售、电商并行的新型卖货服务 , 为企业提供售前售中售后服务 。 “这种可能性很小 。 ”
未来带货公司走向哪种形态 , 将取决于它实际创造的价值 。 从与品牌商的合作方式来看 , 当前的绝大多数带货公司都属于“类广告公司” , 但从收入来源看 , 它很大程度上赚了销售服务的钱 , 只是没有承担相关的售后责任 。
当前带货公司的盈利模式主要为两种:
1、前置坑位费 , 实际为广告费 , 如罗永浩为60万 , 李佳琦为25-30万;
2、后置佣金 , 即总销售额中抽取一定百分比 , 最初行业一般为5% , 随后提升至8%、10% , 目前头部主播抽取比例在20%以上 。
其实 , 不论是坑位费还是佣金 , 在品牌商眼里 , 这笔投入都属于“市场广告费用” , 而非“销售费用” 。 果果表示 , 此前商家可能把这笔预算投给了天猫、淘宝、京东或者线下零售 , 而今在疫情流行及直播红利下 , 商家宁愿把预算投给带货公司 。
另一个制约带货公司未来形态的问题是 , 直播这种货方式很难持续 。 果果表示 , 用户对带货公司(主播)没有品牌忠诚度 , 只有价格忠诚度 , 如便宜、性价比 。 一旦这些优势没有了 , 用户就会跑掉 。
但若持续创造这种“价格优势” , 企业基本无法盈利 。 单场直播中 , 企业若想实现盈利 , 必须满足一个条件:销售额-产品成本-前置坑位费-佣金-其他相关人力>0 。
以头部主播罗永浩的数据为例 , 据直播数据平台新抖统计 , 老罗第一场实现1.68亿销售额 , 平均下来每个商家分得约700万 , 扣除60万坑位费+220万佣金后 , 最终收入约450万 , 也就是说730万销售额的市场费用比约40% 。
“这是一个极其夸张的数字 , 扣除品牌商的其他成本后(产品生产成本、人力费用、销售费用) , 完全不可能盈利 。 ”
若以老罗第7场数字来看 , 品牌商盈利的可能性几乎为0 。 “销售额为2540万 , 平均商家分得约62万 , 几乎刚好够支付坑位费 , 此外还需要支付约18万佣金 。 ”
直播售后车祸率40%的直播带货:带货62万收费78万 商家盈利概率≈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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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罗已经如此 , 事实上 , 绝大多数主播的带货能力都更为逊色 。 比如许君聪带货 , 带货总销售额还不如其坑位费15.6% 。 再比如李湘卖貂 , 曾刷下0业绩记录 。
“目前来看 , 能让品牌商不赔钱带货的公司几乎没有 。 所有环节都在赚钱 , 只有品牌商在亏钱 。 ”果果表示 , 品牌商之所以愿意赔钱带货 , 本质是因为这笔钱就是市场费用 , 不以赚钱为指标 。
从这个结论来看 , 直播带货公司创造的本质价值 , 还是“信息的传递”、“广而告之” 。 只不过“广而告之”的内容离卖货更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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