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桐树下V|1例虚构客户、供应商,1例银行询证函作假涉刑,2例上市公司财务造假

文/梧桐兄弟
近期2例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被爆 , 其中1例为新纶科技(002341)虚构客户、供应商 , 累计虚增利润约1.8亿;另1例为香港上市公司东岳集团(00189)作假银行询证函 , 涉案金额8.6亿 , 银行行长涉刑 。
一、新纶科技:虚构客户、供应商 , 虚构业务
近日 , 新纶科技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处罚字【2020】21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 新纶科技财务造假情况如下:
1、2016年至2018年期间 , 常州新纶向张某控制的东莞市麦克斯韦电子材料有限公司销售保护膜产品1,214.16万平方米 , 确认主营业务收入共计13,814.84万元 , 结转主营业务成本共计10,148.47万元;销售回款共计11,053.10万元 , 其中9,547.72万元在回款当日或近日由新纶科技实际控制的银行账户转到张某相关银行账户 , 形成资金闭环;扣除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后 , 形成利润总额共计3,350.84万元 。 上述保护膜产品全部采购自张某控制的九江亿思特胶粘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思特)、深圳市鑫世鸿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世鸿)、江西省百瑞达塑胶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瑞达)、深圳市弘擎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擎贸易)、九江市茂发胶粘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江茂发)、深圳市深投创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投创展)、九江市秦合胶粘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江泰合)等7家供应商 。
2、2016年至2018年期间 , 常州新纶向张某控制的东莞市智凝光学科技有限公司销售保护膜产品2,276.40万平方米 , 确认主营业务收入共计26,583.78万元 , 结转主营业务成本共计19,222.42万元;销售回款共计26,716.36万元 , 其中14,041.80万元在回款当日或近日由新纶科技实际控制的银行账户转到张某相关银行账户 , 形成资金闭环;扣除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后 , 形成利润总额共计6,938.83万元 。 上述保护膜产品全部采购自张某控制的九江泰合、深投创展、弘擎贸易、亿思特、鑫世鸿、九江市长鑫胶粘制品有限公司(简称九江长鑫)、百瑞达等7家供应商 。
3、2016年至2018年期间 , 常州新纶向张某控制的深圳市维克哈德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销售保护膜产品467.62万平方米确认主营业务收入共计4,465.12万元 , 结转主营业务成本共计3,215.14万元;销售回款共计3,517.85万元 , 其中2,653.15万元在回款当日或近日由新纶科技实际控制的银行账户转到张某相关银行账户 , 形成资金闭环;扣除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后 , 形成利润总额共计1,102.59万元 。 上述保护膜产品全部采购自张某控制的九江泰合、亿思特、九江茂发、深投创展、弘擎贸易、鑫世鸿、九江长鑫、百瑞达等8家供应商 。
4、2016年至2018年期间 , 常州新纶向张某控制的深圳市维克哈德科技有限公司销售保护膜产品283.85万平方米 , 确认主营业务收入共计3,093.53万元 , 结转主营业务成本共计2,216.44万元;销售回款共计2,062.89万元 , 全部在回款当日或近日由新纶科技实际控制的银行账户转到张某相关银行账户 , 形成资金闭环;扣除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后 , 形成利润总额共计740.43万元 。 上述保护膜产品全部采购自张某控制的九江泰合、深投创展、弘擎贸易、亿思特、鑫世鸿等5家供应商 。
5、2016年 , 常州新纶向张某控制的深圳市戈素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销售保护膜产品29.66万平方米 , 确认主菅业务收入共计498.05万元 , 结转主营业务成本共计448.61万元;销售回款共计582.71万元 , 相应金额全部在回款当日或近日由新纶科技实际控制的银行账户转到张某相关银行账户 , 形成资金闭环;扣除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后 , 形成利润总额共计49.44万元 。 上述保护膜产品全部采购自张某控制的九江泰合、弘擎贸易等供应商 。
6、2016年至2018年期间 , 常州新纶向张某控制的九江市智凝光学科技有限公司销售保护膜产品89.40万平方米 , 确认主营业务收入共计959.81万元 , 结转主营业务成本共计664.83万元;销售回款共计1,122.98万元 , 相应金额全部在回款当日或近日由新纶科技实际控制的银行账户转到张某相关银行账户 , 形成资金闭环;扣除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后 , 形成利润总额共计238.84万元 。 上述保护膜产品全部采购自张某控制的九江泰合、深投创展、弘擎贸易、亿思特等4家供应商 。
7、2016年至2018年期间 , 常州新纶向张某控制的吉安市维克哈德电子材料有限公司销售保护膜等产品2,022.92万平方米 , 确认主营业务收入共计24,302.20万元 , 结转主营业务成本共计17,887.24万元;销售回款共计16,895.17万元 , 其中10,928.26万元在回款当日或近日由新纶科技实际控制的银行账户转到张某相关银行账户 , 形成资金闭环;扣除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后 , 形成利润总额共计5,574.89万元 。 上述保护膜等产品全部采购自张某控制的深投创展、弘擎贸易、亿思特、鑫世鸿、百瑞达等供应商 。
上述贸易业务没有物流发生 , 新纶科技伪造相应的出库和入库单据 , 并按采购金额的15%计算税费和采购金额的3%计算手续费支付给张某控制的公司 , 同时将同一批货物销售给张某控制的相关公司 , 整个贸易业务的物料购销形成闭环 , 对应的收付款形成资金闭环;上述贸易物料循环、资金闭环均可追溯至财务账 , 且资金闭环与贸易物料销售产生的应收账款存在对应关系 。 综上 , 上述业务没有商业实质 , 为虚构业务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