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城都市报咸通高速公路大队查获两起严重违法行为


香城都市报讯(通讯员 孙越)无证驾驶是严重的违法行为 , 驾驶报废车辆更是危害自身和交通参与者的人身安全 。 5月19日 , 咸宁市公安局高警支队咸通大队民警在桂花收费站例行检查时 , 查获一起无证驾驶、一起报废车欲上高速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 及时消除了高速路面安全隐患 。

香城都市报咸通高速公路大队查获两起严重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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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城都市报咸通高速公路大队查获两起严重违法行为】上午10时许 , 咸通大队民警对驶入桂花收费站的车辆进行逐一检查时 , 发现一辆鄂AX**92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缓慢 , 执勤民警示意其靠边接受检查 。 面对出示驾驶证的要求 , 该驾驶人关某神色慌张地拿出驾驶证 , 民警询问该男子是如何取得驾驶证的 , 该男子称是通过正常考试取得 。 但执勤民警经过仔细对比 , 发现该驾驶证数字印刷粗糙 , 左下角没有防伪标识 , 经过移动警务终端“人脸识别”发现该驾驶员为C1驾驶证 , 且为超分、扣留状态 , 随即执勤民警以涉嫌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 将该男子带回大队做进一步处理 。
当天20时许 , 咸通大队民警在桂花收费站对一辆粤SV**15小型汽车进行检查时 , 司机胡某未能出示行驶证 , 于是执勤民警利用移动警务终端“机动车查询系统”对该车进行查询 。 经查 , 胡某所驾驶的小车于2016年02月29日到期未年审且属于公告注销状态 , 属于驾驶报废车辆的违法行为 。 随后 , 执勤民警按照公安相关管理部门三个年审周期未参加年审机动车的车辆的规定 , 依法依规对该驾驶员开具了强制措施凭证及联系停车场拖移车辆 , 并将驾驶员带回大队做进一步调查 。
高速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 , 切勿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路行驶 , 及时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测 。 报废车安全性能差 , 车辆状况不符合要求 , 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 如继续使用报废车极易诱发道路交通事故 , 随时威胁着道路交通安全 。 无证驾驶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 , 是威胁自己和他人生命及财产安全的重大隐患 。 请广大驾驶员安全驾驶 , 持“证”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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