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报|副市长交通违法被通报,公职人员行为应经得起较真


北京联盟_本文原题:副市长交通违法被通报 , 公职人员行为应经得起较真
5月28日 , 云南红河州蒙自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通过其官方微信实名曝光了21辆公职人员名下车辆的违法行为 , 其中蒙自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朱葛坚的车辆因闯红灯被点名通报 。
蒙自曝光公职人员名下车辆的违法行为 , 这样的做法值得肯定 。 曝光交通违法行为 , 是对公职人员进行监督的一种方式 , 也是在警醒公众不要违法 。
南方都市报|副市长交通违法被通报,公职人员行为应经得起较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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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自副市长朱葛坚的车辆因闯红灯被点名通报 图片源自红星新闻
有观点认为 , 这样的做法涉嫌侵犯隐私 。 但需要注意的是 , 国家公职人员的隐私权范畴比普通老百姓要小 , 因为公权力来自于人民授权 , 公职人员一定范围内的隐私和职权难以切割 , 那么 , 这部分涉及公共利益的就不包含在个人隐私之内 。
例如 , 公职人员的违法行为显然就不属于个人隐私 , 而是归纳在公众行使监督权的范围里 , 蒙自曝光的公职人员交通违法行为 , 正属此列 。 况且 , 在曝光信息中 , 对不涉及公共利益的个人隐私 , 也就是相关的车牌号码 , 都进行了打码处理 , 所以 , 这个做法是没有问题的 。
不过 , 如果要更较真一点来看 , 朱葛坚的违法案例中 , 还存在一些疑问 。
根据通报信息 , 3月12日晚 , 朱葛坚名下的车辆于银河路与洪河大道附近闯红灯 。 4月30日 , 朱葛坚本人在交管系统上接受处罚 , 驾照扣分6分 , 罚款150元 。 但事发后 , 蒙自市长约谈朱葛坚时 , 他却表示该车辆当时由其妻子驾驶 , 自己并未在车上 。
这就有点奇怪了 。 如果当时确实是朱葛坚开的车 , 也由他自己承担了交通违法处罚 , 怎么被约谈的时候又要撒谎说是太太开的车呢?而如果当时车辆确实由朱太太驾驶 , 那么 , 朱葛坚副市长就是在交通违法处罚的问题上为妻顶包 。
讲道理的话 , 违法驾驶的是人 , 不是车 , 谁违法就应该由谁来承担处罚 。 当然 , 实际执法中 , 由于人车难辨 , 也不是每个地方都有高清摄像头 , 所以就给交通违法留下了顶包的可乘之机 。
家人朋友之间 , 由于违法者本人即将扣满12分等原因 , 相互借用驾驶证承担处罚的情况 , 并不罕见 。 而利用这个漏洞 , 以代为承担交通违法处罚而牟利的产业链 , 也是存在的 。 近年来对此也加强了监督和惩处力度 , 应该清楚认识到 , 对于处于灰色地带的违规顶包行为 , 不能不当一回事 , 如果是公职人员正式承认甚至公开宣扬这种做法 , 就更不对了 。
所以 , 虽然交通违法已经得到了处罚 , 对于车主朱葛坚副市长也进行了约谈 , 但这起交通违法究竟是怎么回事 , 是顶包还是被约谈时撒了谎 , 都应该调查清楚 。
【南方都市报|副市长交通违法被通报,公职人员行为应经得起较真】这样做并不是故意找茬 , 更不是小题大做 。 公职人员应当生活在聚光灯下 , 行为受到充分的监督 , 也理应经得起这样的较真 。 这个简单的道理 , 希望蒙自市的朱葛坚副市长能明白 , 所有的公职人员也应该明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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