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判方方日记的标准是法律

评判方方日记的标准是法律。文/姜敬峰评价的最重要标准只有一个 , 否则就会各说各话 , 不在一个对话平台上 , 永远也扯不清 。这个唯一标准就是法律 , 违反法律即超越了自由边界 , 就会侵害到他人包括国家 , 就应受到处罚 。 没有违反法律 , 那就说明个人言论没有越界 , 在个人自由范围内 。只有那些对正常行使自由横加干涉和那些诽谤、构陷 , 打棍子扣帽子的人 , 才有失国格 , 污损国家形象 。 正常批评正常说话都要遭到围攻 , 有点法律常识的国人会怎么看?老外会认为是正常现象?方方日记不是家丑 , 打压她围剿她才是家丑 。 我对方方日记也有看法 , 但应容许方方说话 , 不能干涉她的自由 。正常批评当然是必要的 , 以事实为依据 , 以法律为准绳 , 摆事实讲道理 , 以理服人 , 才是批评应有的态度 。 有些人是侮辱、诽谤 , 罗织罪名 , 构陷 , 那不是批评 , 是违法 。有些人动不动就给守法的言论戴上立场有问题和不爱国的大帽子 , 请问 , 难道我国法律也站错了立场 , 也不爱国?诚如斯 , 那些攻击方方的人应提议修改法律 , 而不是无端指责方方 。理性态度是 , 我不同意你的观点 , 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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