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发布长宁4月份酒驾名单曝光!看看有你认识的吗?

为了维护辖区道路交通平稳有序 , 长宁交警始终坚持对酒驾、醉驾“零容忍” , 始终坚持全方位、全覆盖打击酒驾、醉驾违法行为 。 我县交管大队在4月共查处了酒驾70起 , 其中饮酒驾驶63起 , 醉酒驾驶3起 , 二次饮酒驾驶4起 。 现将查处的“酒驾”违法行为进行曝光 , 望广大驾驶员朋友引以为鉴!
4月饮酒驾驶曝光名单
长宁发布长宁4月份酒驾名单曝光!看看有你认识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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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发布长宁4月份酒驾名单曝光!看看有你认识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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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发布长宁4月份酒驾名单曝光!看看有你认识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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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温馨提示:酒精含量达到20mg/100ml但不足80mg/100ml , 属于饮酒驾驶;饮酒驾驶属于违法行为 。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 , 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 。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 , 处15日拘留 , 并处5000元罚款 ,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 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4月醉酒驾驶曝光名单
长宁发布长宁4月份酒驾名单曝光!看看有你认识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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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温馨提示: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100ml , 属于醉酒驾驶;醉酒驾驶属于犯罪行为 。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 , 吊销驾照 , 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 , 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 , 并处罚金 。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 ,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 ,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 , 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
4月二次饮酒驾驶曝光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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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温馨提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 , 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 处10日以下拘留 , 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 2年内不得再次考取驾驶证!
【长宁发布长宁4月份酒驾名单曝光!看看有你认识的吗?】劝君莫贪杯中酒
酒后开车害人多
不管是白天 , 还是夜晚
开车莫喝酒 , 喝酒莫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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