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丹]乔丹体育痛失“乔丹” 商标战终审败诉 上市之路前途未卜( 二 )


根据《商标法》第45条规定 , 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 , 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 对恶意注册的 , 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 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申请后 , 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 , 并限期提出答辩 。
而且戎朝认为被判决撤销的商标中 , 图案并不算是违规 , 违规的是中文“乔丹” , 毕竟商标图案只是一个运动员的造型 , 和乔丹本人并没有直接的关联 , 而商标中的中文“乔丹”却被认定是侵犯了迈克尔·乔丹的姓名权 。
因此 , 从某种意义上讲 , 乔丹诉讼的78个商标最终只有4个商标被裁定撤销使用 , 因此 , 从这个角度看迈克尔乔丹本人也并非胜诉者 , 而乔丹体育仅仅是不能使用其中的4个商标 , 远不能算是败诉一方 , 这场官司其实并没有真正的赢家 。
从2000年到2012年 , 乔丹体育发展十分迅猛 , 所以早在2011年11月25日 , 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就审核通过了乔丹体育IPO的申请 , 按原计划该公司将于2012年3月底前正式挂牌上市 , 成功上市便是“A股第一体育品牌” , 没想到在上市的前一个月 , 乔丹的一纸诉讼 , 让乔丹体育IPO进程就此搁浅 。
在北京关键之道体育咨询公司创始人兼CEO张庆看来 , 这个官司对乔丹体育的存货和正常经营不会造成太大影响 , 但是从传播角度看 , 对其声誉会造成负面的影响 , 也会影响经销商的信心 。 从经营角度看 , 乔丹体育如果没有重大的战略变化 , 目前能做的就是继续扛 。
经过20年的发展 , 乔丹体育也做到了30亿元的规模 , 在中国体育用品企业中可以排到一线阵营的末端 , 而且乔丹体育在零售管理、产品品质和渠道的效率上都做的可圈可点 , 不然也不会在上市未果 , 持续打官司的这9年中 , 保持持续的增长和相对稳健的经营 。
事实上 , 乔丹体育对于乔丹品牌的投入不可谓不巨大 , 乔丹体育曾经赞助大运会 , 也是国内的全运会的重要赞助商 , 在公益活动中也可以经常看到乔丹体育的身影 。 但是随着乔丹中文商标被撤销使用 , 乔丹在下一步的商业运营中处于被动 。
2019年4月 , 乔丹体育登陆上交所主板的上市申请再次通过初审 , 市场此前预期该公司有望在2020年登陆A股市场 , 如今随着官司的败诉 , 乔丹体育的上市之路能否顺利将成为一个未知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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