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血压、糖尿病等14种慢性病省内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即时报销( 二 )


4.统一办理流程 。通过合并环节、共享数据、复用材料 , 大力推行预约办、集中办、容缺办、联审联办和告知承诺 , 按照办理流程更简的目标 , 对办理流程全面压缩 , 每件事项均配套制定办理流程图 。全面取消门诊慢性病备案集中查体、医保部门审批等环节 , 由受理的医疗机构或医保经办机构确认备案;加强部门协调配合 , 设立社保费医保费联合征缴业务“一窗受理”窗口 , 实现“一窗受理、一次提交、一同审核、一窗出件” 。
5.统一办结时限 。在医保经办人员力量和信息化系统可承载的最大限度内 , 在全面统一全省各地医保经办事项办结时限同时 , 全面压缩服务时限 , 即时办结事项达到58%以上 , 非即时办结事项比国家规定时限压缩60%以上 。医疗费手工报销、生育保险待遇申领由国家规定时限30个工作日缩短至15个工作日 , 2020年4月再缩短至10个工作日 。
6.统一服务标准 。在全国率先制定医疗保障经办服务规范系列地方标准 , 形成全过程、全环节标准体系 。将“医疗保障服务规范(系列标准)”纳入“山东标准”建设行动计划 , 制定《医疗保障标准体系》《医疗保障术语》《医疗保障经办服务通则》《职工医疗保障经办服务规范》《城乡居民医疗保障经办服务规范》等5项地方标准并发布实施 。2020年12月底前 , 制定出台医保经办服务满意度测评、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经办规程等系列标准 。
(二)紧盯群众反映最强烈、最突出问题 , 聚焦痛点难点堵点 , 加快落实医保转移接续、异地就医结算制度 , 实施三大高频服务事项业务流程再造 。
1.再造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流程 。通过升级改造省级医疗保险关系异地转移平台 , 取消省内参保人员往返参保地开具参保凭证、邮寄纸质转移材料等环节 , 将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理时限由国家规定时限45个工作日缩短至15个工作日 , 实现医疗保险待遇享受的无缝衔接 。
2.推进门诊慢性病省内异地联网即时结算 。在进一步扩大异地住院费用直接联网结算覆盖范围的基础上 , 再简化程序 , 改革门诊慢性病异地就医个人先垫付资金再后期手工报销流程 , 办理时限由原来30个工作日变为联网即时办结 。对纳入医保支付的高血压、糖尿病等14种(类)门诊慢性病实行省内异地就医联网结算 , 实现医疗费用即时报销 。
3.简化转诊转院备案报销流程 。对因病情治疗需要转往外地就诊住院治疗的参保人员 , 直接由当地转出医院办理手续 , 不再经医保部门核准 , 参保群众可在转入的省、市所有联网结算医院中自主选择就医 , 取消过去固定1家转诊医院的要求;同时 , 需多次转诊治疗的 , 办理一次转诊手续后 , 一年内有效 , 进一步方便患者就医报销 。
三、保障措施
(一)加快信息化建设 。建立全省统一、高效、便捷的医保信息化系统 , 加快推进医保信息系统迁移上云 , 推进医保信息系统与省政务服务平台、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对接 。加强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税务等部门的信息共享 , 推动实现公共服务事项网上“一链办理” 。建设全省信息交换和共享、异地就医结算、医保电子凭证及移动支付等平台 , 构建实体大厅与网上平台、移动终端、自助终端、咨询热线等互为补充的全方位经办服务格局 。
(二)加强标准化建设 。全面加强业务和标准化培训 , 推动标准落地实施 , 对经办服务场所、窗口、便民设施、标识标志等基础设置 , 对医保经办服务的事项名称、申办材料、经办方式、办理流程、办结时限、服务标准等内容 , 对服务人员的仪表仪态、服务用语、行为举止、工作纪律等进行标准化规范 , 努力打造全国医保经办精品服务窗口 。
(三)加强经办服务能力建设 。推进服务大厅窗口优化整合 , 健全完善基层医疗保障服务机构 , 推动服务网点合理布局 , 积极探索在乡镇、街道(社区)设立医保服务站(所) 。加强经办队伍业务培训 , 提升工作人员素质和本领 。建立经办服务事项“好差评”评价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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