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之前送女方的彩礼,后来因为矛盾不结婚了,还能要回来吗

跟据最高法关于婚姻法的司法解释二,第10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你所说情形,刚好符合第一款的规定,即以结婚为目的按照习俗支付彩礼,但未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对此,需要证明:一是支付的10万元确实是为了结婚的目的的彩礼,二是彩礼的金额是10万元。一般可通过电话或者现场录音来证明,当然有其他人证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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泻药。非专业,不好说。要找个好律师,个人认为有可能,关键是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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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要求返还的,因为这个是基于相对确定的准备结婚的状态而且如果是因为影响生活的话,从赠与的角度来说也是可以撤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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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证据证明确实给了这个彩礼钱,是可以的。交现金的话,只有人证了,或者你们再去和他们协商一次退钱的事情,让他们自己承认,录个音,再去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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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之前送女方的彩礼,后来因为矛盾不结婚了,还能要回来吗】 可以要回的。我国的法律规定只要没有结婚,双方没有一起共同生活,彩礼钱是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要回来的,不用担心。但本人认为还是双方坐下来商量不要撕破脸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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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要回。我们这里的习俗是男方单方面悔婚的话,这彩礼是不能要回来的,若是女方悔婚,彩礼应该返还给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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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可以证明确实给过彩礼 找个好律师是要的回来的 不必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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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返还,只要确定这个钱是为了缔结婚姻所出的,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是可以要回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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