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跃华能否抗“疫”,还要再争吗?
本以为 , 随着有关部门有了调查结论 , 围绕李跃华的争论可以暂告一段落 , 却发现网上为他鸣不平的人仍有一些 , 甚至有影响很大的自媒体编造李跃华受到韩国邀请即将代表中国赴韩国参与抗疫的假消息 , 惹得韩国大使馆不得不出面辟谣 。 为此 , 觉得有必要就这事说几句 。李跃华最初进入公众视野 , 缘于湖北省司法厅原副厅长陈北洋的一封“道歉信” 。 随后 , 李跃华发文称 , 自己“于1月22日开始治疗新冠病毒肺炎疑似病人 , 共治疗15例 , 其中确诊阳性的10例 , 疑似病人5例 , 全部治愈 。 ”至此 , “神医”称号不胫而走 。湖北省卫健委综合监督局介入调查 , 多家媒体也对此进行采访 , 事实和李跃华所言有一些出入 。 可以确认的有两点:1.他系科班出身 , 1987年毕业于第三军医大学军医专业;2.他涉嫌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医师执业证书) 。 至于他所称的治疗方法 , 疗效并不明朗 。 部分患者表示 , 经其治疗后病情有所好转 , 也有患者治疗后完全无效 。 有医学专家表示 , 他只治疗15人 , 样本太小 , 加之新冠肺炎本身是自限性疾病 , 即使病情出现好转 , 也不代表是其治疗起到效果 。职能部门的结论一定对吗?媒体采访会不会有错误?上述问题的答案并不确定 。 个人出于自己的认知 , 相信其治疗方法 , 认为他受到“不公正”对待 , 可以理解 。 不过 , 推翻职能部门的认定 , 需要严格程序;否定媒体报道 , 也要有相反证据 。 仅仅是“不相信” , 仅仅是“我觉得” , 并不能改变什么 , 认识上也难说理性 。 个别人采取的造谣方式 , 尤其可能误导更多人 。在病人“一床难求”的疫情初期 , 在眼睁睁看着病情恶化和让他治疗之间 , 有人选择将其作为“救命稻草” , 可以理解 , 如果是我 , 很可能也会做那样的选择 , 其中不乏“病急乱投医”的成分 。 但在医疗救治资源不再捉襟见肘之后 , 一个没有医师执业证的“医生” , 一种未被证明有效 , 甚至可能有某种风险的治疗方法 , 国家应该放行吗?答案不言自明 。作为个人选择 , 患者请李跃华治疗 , 即使治疗方法有风险 , 危害后果也相对有限 。 而一种治疗方法得到国家认可 , 会被反复应用到临床 , 一旦有风险 , 危害面就会很广 。 所以 , 在治疗方法的选择上 , 个人可以选择冒险 , 但国家必须慎重 , 这不是保守 , 而是负责 。 根据目前查明的事实 , 有关部门不让李跃华参与此次抗“疫” , 是对的 。这样的结果 , 并非对其治疗方法的彻底否定 。 到目前为止 , 该方法只是疗效不明朗 。 将来 , 如果有必要 , 通过严格临床试验对疗效进行确认 , 并非不可能 。这样的结果 , 更不意味着对中医的否定 。 通过此次疫情防控 , 人们对中医的价值和发扬光大的必要性 , 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 民间有不少医术高手 , 因为法律规定不尽合理等原因 , 这些人合法行医存在障碍 。 疫情过后 , 相关部门有必要研讨 , 如何更好挖掘中医人才 , 为他们创造更宽松的执业环境 。 将中医文化发扬光大 , 是一个长远的重大课题 。之前的争论是有意义的 , 它让事实逐渐清晰 , 但争论也在不同群体之间造成撕裂 。 凝聚共识 , 将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到底 , 是眼下当务之急 。 将来 , 如果有证据证明职能部门的结论错了 , 或者媒体报道与事实有出入 , 事件走向发生变化是可能的 。 但就目前看 , 李跃华不能参与抗“疫”的结论是对的 , 也无可更改 。 此时 , 再争论下去 , 只会陷入“口水战” , 对防控疫情大局造成不利影响 。(来源:检察日报 文字:资深时事评论员 李曙明)
推荐阅读
- [夏先生]因打错一个数字而痛失30余万大奖,彩民能否要求彩票店主赔偿?
- 脱贫致富■“脱贫是开始,还要努力致富”
- 『淄博电视台生活频道』二婚夫妻为“钱”闹上离婚热心大妈能否化解矛盾......
- ETC■ETC“一次行程、一次扣费”,能否全国推行?
- 法融汇俱乐部@【公司实务】案外人与债务人达成以房抵债协议,能否排除强制执行?
- 法制日报@企业高管学历造假,公司能否“撕毁”劳动合同?
- 「法治与民生」夫妻一方以对方不能生育起诉离婚 能否得到法院支持?
- 「鄢师傅」女子一脚油门推着玛莎拉蒂怼上奔驰,车损十几万,还要坐牢……
- 「赵某亮」一言不合拿雨伞猛砸工友,东莞这个男子不只要罚款,还要拘留!
- 「厦门网」@厦门人,公交假日免费乘车指南来啦~别忘上车还要刷卡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