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哄抬物价”是否该量化?

“哄抬物价”是否该量化? 今天 , 中国消费者报用了14个案例 , 来说明商家“哄抬物价” , 是会遭到市场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的 。 可当我看完这14个案例后 , 总觉得有点不对劲 , 尤其是这“哄抬物价”的标准 , 各地市场管理部门判别的差异很大 。 文章首先指出 , 疫情防控形势下 , 一些商家在进货及销售成本 , 并未大幅提高的情况下 , 哄抬蔬菜价格 , 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 受到了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的严厉查处 。 对此背景 , 我是完全的赞成 。 当下新型冠状病毒肆虐 , 我国正在万众一心 , 努力遏制疫情蔓延 。 值此特殊时期 , 以“封”为标志的各项硬措施 , 全面展开 。 而被“封”在家的公众 , 若是基本的生活保障出问题 , 那就只有恐慌了 。 毕竟 , 有句话说的好 , 手中有粮心中不慌嘛 。 基本生活保障的重要内容就是蔬菜与粮食 。 就如消费者报文章所说的那样 , 一些商家在进货及销售成本 , 并未大幅提高的情况下 , 哄抬蔬菜价格 。 这句话是有明显的错误的 。 如果是垄断商品 , 如果是国有企业经营 , 这蔬菜价格可以以进货和销售成本为基础 , 再加上适当的利润 , 来确定销售价格 。 然而 , 要是非国有商家 , 又是非行政确定价格 , 那么 , 这商品的销售就该是“随行就市”了 。 “随行就市”而已 , 要是对此认定为“哄抬蔬菜价格” , 必须要有明确的量化标准 。 至于说如今的“行情” , 这不用说 , 遏制疫情的特殊时期 , 市场上只有极个别商家营业 , 销售的商品也只能是生活必需品 。 比如说 , 蔬菜、粮食 , 通俗来说 , 就是说柴米油盐酱醋茶等等商品了 。 关键是此特殊时期 , 商家所能销售的存货必定是少 , 而重新进货却存在着诸多成本的“暴涨” 。 我之所以说“暴涨” , 一方面是因为限制人员流动后 , 能够劳动的人极大减少 , 如此人员成本大增;另一方面就是运输成本、进货成本都会因为各项“封”的硬措施 , 而上涨 。 尤其是 , 如今的营业场所 , 防疫措施必不可缺 。 如此以来 , 除销售完存货后 , 新进货物 , 包括蔬菜 , 其成本肯定是大幅提高的 。 到此 , 这商家销售的蔬菜等商品 , 能不涨价吗?对了 , 市场监管部门用的是“哄抬物价” 。 看消费者报的这14个案例 , 我发现这“哄抬物价”的标准非常乱 , 有涨价692%的 , 有涨价39%的 , 给人的感觉 , 完全就是市场监管部门自由裁量而已 。 比如说 , 上海家乐福徐汇店 , 1月28日 , 在春节疫情期间销售的精选生菜、小白菜、鸡毛菜、油麦菜、菠菜等15个品种的蔬菜 , 进货价格无明显浮动的情况下 , 该店于1月26日至28日期间仍然多次上调部分蔬菜销售价格 , 且价格涨幅较大 , 涉及品种多 。 其中生菜、小白菜、鸡毛菜的涨幅分别为692%、405%、330% 。 1月29日 ,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抓紧对该案立案查处 , 并于1月30日向当事人发出《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 拟作出罚款200万元的行政处罚 。 进货价无明显浮动 , 这显然就是行政思维了 。 的确 , 进货价浮动不大 , 但是 , 这正月里商家营业 , 人员工资不得是3倍嘛;特殊时期 , 人员的交通、防疫费用呢?尤其是员工疫情风险加大 , 商家可能承担的费用;当然了 , 还有商场需要增加的各项消毒成本等等 。 如此测算下来 , 进货价浮动不大 , 可是经营成本的增加却是大幅提高的 。 而因此不顾实际经营成本 , 一味的用进货成本判断 , 很显然是不够的 。 再者说了 , 这些新鲜蔬菜 , 刚上市价格高点 , 可到了下午 , 蔫下来还能有高价吗?这些精选生菜、小白菜、鸡毛菜等等都存在销售价格的波动 , 不能仅仅看新鲜时的价格 , 而应该考量平均价的 。 刚上市 , 与进货价相比 , 零售为692% , 那么到了下午 , 不新鲜了 , 或许价格会跌到“白送”的程度 , 甚至只能扔掉了 。 不知道市场监管部门到底希望商家按照啥价格销售呢?要知道 , 若是没有足够的利润吸引 , 商家亏损经营的话 , 关门就是迟早的事情 。 或许行政可以强制 , 那就得行政给商家足够的补贴 , 以确保“薄利” 。 相比上海这商家的大涨幅 , 还有差价率39%的重庆巫山县燕丰超市 。 1月27日 , 重庆市巫山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监管巡查时 , 发现巫山县燕丰超市涉嫌哄抬商品价格 。 经查:当事人销售的金龙鱼楚珍软香米 , 规格为10kg/袋 , 零售价78元/袋 。 而该超市管理系统显示该商品进货价为56元/袋 , 零售价为60元/袋 。 当事人将大米零售价从60元提高到78元 , 提价幅度为30% , 商品差价率为39% 。 当事人的行为涉嫌哄抬商品价格 , 巫山县市场监管局予以立案查处 。 进货价是56元/袋 , 零售78元/袋 , 被市场监管部门判定商品差价率为39% , 认为有“哄抬商品”价格的嫌疑 , 立案查处 。 看来 , 这市场管理部门真的是“不食人间烟火”了 。 超市营业 , 人员成本、水电费、房租和各种税费 , 还有商品的损耗等等 , 这些成本费用难道凭空付出吗?何况 , 值此特殊时期 , 运输费用、人员加班工资和防疫费用 , 总不能不考虑吧 。 差价率39%就成了哄抬物价 , 那差价率30% , 20% , 到底是多少才能让“官老爷”们许可呢?才能让“官老爷”们认为是合理的售价呢?就是不清楚 , 这家超市若是亏损了 , 市场管理部门是否会补贴呢?相关部门是否会少收点税 , 少收点费呢? 其实 , 这还算是有点具体数据的 , 案例中还有好几个处罚是“哄抬物价”标准含糊的 。 江西叶波超市 , 大白菜售价 , “明显高于市场正常价格” 。 修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对该超市作出50万元的行政处罚 。 啥叫市场正常售价呢?一分价钱一份货 , 能够销售出去 , 自然有高的道理 , 常识还用普及吗?河北保定市场管理部打算处于200万元罚款的 , 是1月27日 , 12315投诉举报平台接到多名市民举报 , 反映保百购物广场、欣和超市、正和超市(均位处保定市区)的部分蔬菜价格过高、过快上涨 。 何为定价过高?何为上涨过快呢? 我国如今实施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 商品的价格有三种 , 包括政府定价的 , 比如石油、铁路、水电费等等;政府指导价的 , 比如部分机票;当然 , 还有相当部分是市场价 , 比如说蔬菜价格 。 正如政府所说 , 要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一样 , 对绝大多数非垄断的、非国有的商品要实施市场价格 。 从经济学上说 , 价格本就是市场竞争的重要手段 。 但是 , 不明白的是 , 偏偏有市场管理部要对价格乱加干涉 。 值此特殊时期 , 商品的各项成本大增 , 行政部门不想着如何减少 , 反而处处对价格进行干涉 , 这不就是破坏商家的积极性嘛?没有足够利润的激励 , 又如何保障“宅”在家公众的生活需要 。 特别是 , 这些案例的市场管理部门对“哄抬物价”的标准 , 完全是随心所欲 , 没有明确的量化指标 , 纯粹就是给商家“挖坑” 。 如何处理 , 就成了市场管理部门“自由裁量”的需要了 。 或许 , 市场管理部门应该明确“哄抬物价”的标准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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