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九度律师事务所】单位拒绝向员工告之工资明细是否违法?


【案情回顾】
2019年6月 , 南某大学毕业后 , 到某保险公司上班 , 做理赔工作 。 试用期过后 , 公司为南某缴纳五险一金 , 并将工资定为每月7000元 , 每月月初公司会将工资转到南某的工资卡上 , 南某完税后工资一直是4886元 , 但是10月1日收到公司打给他9月份工资仅有4386元 , 比往常少了500元 , 南某很纳闷 , 自己一直工作认真 , 还经常受到老板表扬 , 工资怎么会无缘无故的减少 , 并且南某也想知道自己每个月个税和住房公积金具体数额是多少 , 便找到财务索要9月份的工资明细 , 但是遭到财务拒绝 , 并且告诉南某工资没有错误就是4386元 , 是因为南某遭到客户投诉 , 公司对其进行的处罚 。 南某很是气愤 , 想知道公司拒绝告知自己工资的构成是否违法?
【【河北九度律师事务所】单位拒绝向员工告之工资明细是否违法?】
【河北九度律师事务所】单位拒绝向员工告之工资明细是否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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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 , 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 。 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 ”劳动者有知悉具体工资明细的权利 , 规定要求单位应向劳动者提供工资清单 , 这是公司的义务 。 2019年1月1日生效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 并向纳税人提供其个人所得和已扣缴税款等信息 。 ”在本案中 , 公司作为员工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 , 其有义务向纳税人南某提供其缴税信息 , 因此公司拒绝告知南某工资的构成、扣缴信息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 南某可以要求公司向其发放工资明细以明确自己工资的收入构成 。
孔祥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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