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是怎么对付中国医闹的?

美国是怎么对付中国医闹的? 几年前 , 微博网友@小飞虫_V5 曾在微博上分享了一起发生在美帝的中国医闹: 国内一对夫妻带孩子去美国看病 , 然而患者家属却在美国医院急诊撒野 , 美国警察到了后仍用手掐护士脖子 , 然后美国警察为了制服打人者 , 用枪托把其手臂砸断了!

美国是怎么对付中国医闹的?

美国警方给出了两种解决方法:一、打人者在美国被起诉二级谋杀 , 等待坐牢;二、打人者被遣送回国 , 20年内不能进美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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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 , 事件还没有完结 。 大家都知道国人都喜欢和解 , 也就是所谓的“私了” 。 情急之下 , 打人者的爱人去找护士私了 , 美国警方得知后 , 又以“向受害人行贿”为由 , 将其爱人也逮捕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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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天后 , 夫妻二人被遣返回国 。 护照上盖了“黑戳” , 20年不能再次进美 。 此次美国医闹也引起了国内网友们的激烈评论: @超速的子弹:干!得!漂!亮!(有亲友干医护一线的都知道那种艰辛) @徐小疼欧耶:太漂亮了……然而发生在国内肯定是一片“警察居然打人!”…… @秦师名粤:美帝警察是野蛮 , 但执法效率值得借鉴——没有霹雳手段、何显菩萨心肠? @最爱:转给我从医的同学们 @lizczc:下面说美帝好的呱呱叫的 , 就拿一点放在国内来说 , 要是我们的警察把患者家属的手砸断 , 你们又会叽叽呱呱闹翻天说警察不为群众考虑 , 所以说怎么说呢 , 我也不知道 @鉴翔师:中国究竟何时才能用这种程序化制度化的方式严厉对待各种刁民?现在的中国 , 真是刁民的天堂 , 谁会耍赖 , 谁会胡闹谁就有糖果吃 。 中美医闹结局大不同 网上流传的这个中美医闹对比图 , 非常直观: 医闹在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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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闹在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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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是怎么处理医闹的? 设有专门的医院警察 , 加强安保措施 美国有一个专门的警察机构 , 就是医院警察 , 主要职责是为医院提供执法服务和保证医院的安全 。 20世纪70年代 , 在美国各地的医院开始逐渐出现了警察部门 。 美国警察的执法权力很大 , 也很“实在”—— 时时都是荷枪实弹 。 如果医闹者要反抗 , 警察有权动用武器 , 包括开枪 , 并且对造成的死伤不负法律责任 。 美国法律严惩暴力伤医 国内法律对于医闹的处理常常以是医疗纠纷而忽略对刑事犯罪的处罚 , 由此打杀辱骂医务人员违法成本很低 。 而在美国 , 医患之间一旦发生暴力冲突 , 医院便会报警 。 警察到达现场后 , 对闹事者进行劝离 。 如果闹事者不服从 , 立刻会被警察逮捕 。 如果医生受伤严重 , 向法院申请索赔 , 伤人一方将会面临巨额赔偿金 。 而且 , 即便是找医生吵架 , 也可以被认定是在公共场合的“disturbing(滋事骚扰)” 。 ”大声争论“ , 在中国可能"那都不是事儿" , 但在美国不行 , 一不小心 , 就进监狱了!

美国是怎么对付中国医闹的?

医疗事故有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在美国 , 医生必须购买医疗责任保险 , 患者也必须购买医疗保险 , 一旦出现医疗事故 , 由双方保险公司出面解决 , 这样就能减少医患之间的直接冲突 。 面对医闹 , 世界各国有如下处理方法 日本:设立医疗评估机构、法律手段 日本1995年成立了医疗评估机构 , 监督医院向患者提供优质服务 , 对所有医院进行综合评分 , 评估合格者发给合格证书 , 并在网上公布结果 。 院方通常为医生购买保险 , 许多小的纠纷或事故可以通过保险公司得到解决 , 不至于酿成大的纠纷 。 同时 , 日本还有法律手段协调双方关系 , 做到发生医疗事故有章可循 。 德国:设医疗事故调解处 调解处的工作人员由法律界人士和医生组成 。 在接到病人关于医疗事故的陈述报告后 , 调解处会根据情况组成一个专家小组 , 而该小组中必定有一名医生与涉嫌造成事故的医生从事相同的专科 , 以保证对事故发生的过程进行专业鉴定 。 印度:为医生配保镖 印度的财力雄厚的医院聘请身材健壮、手臂上有纹身、看上去足够“震慑”人的保镖站岗 , 防范闹事家属 。 遇上事发 , “医生护卫”每天以三班倒的方式轮流值勤在医院最繁忙的部门 , 尤其是急诊室、手术台和停尸间 , 那里经常会聚集大量病人亲属和好友 。 因此保镖们的职责之一就是维持排队秩序 , 尽力疏导人群 。 加拿大:“白色警戒”医院防暴反应机制 “白色警戒”主要指医院内配置专门的应急安全工作组 , 协助医疗工作者处理来自患方可能发生的暴力威胁行为 。 “白色警戒”的启动和运行程序涉及医护人员、白色警戒行动组负责人、行动组成员、系统负责人几个基本环节 。 比如 , 当医护人员发现危险状况时 , 可立即呼叫白色警戒行动组 , 程序即刻启动 , 行动组成员会立刻到位 , 协助排除暴力威胁 。 但PMAB同时也规定 , 如果遇到极端危险情况 , 如武装分子威胁 , 医护人员应当优先选择报警 , 随后再启动白色警戒 。 澳大利亚:通过保障医护人员工作安全的决议 各医院及各急诊部门配置的保安人员数量不得低于强制要求的最低标准 , 同时呼吁加强其他安全措施 , 如强化安全培训、刀具(包括餐刀)管制、来访记录 , 以及警方支援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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