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的名义》被诉侵权案二审 非独创表达不受法律保护( 三 )

  金杰律师称,尽管两本小说的题材相同,但是故事方面有很大差别,人物关系以及命运和结果方面、主要情节和细节等都存在很大差异,表达完全不同。原告在起诉时,需要考虑小说创作的表达是否具有独创性,如果只是公知的素材或者常识,就没有起诉的意义,当事人在诉讼前应该咨询相关专家,避免盲目起诉,以免对原创作家的名誉和声誉造成影响。

  庭审现场:原被告法庭领读《生死捍卫》与《人民的名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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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法庭总结和双方的确认,二审庭审焦点在于《生死捍卫》与《人民的名义》两本小说的比对,看两者是否构成实质相似,进而是否存在改编权的侵犯。

  主审法官表示,为了让合议庭以及旁听人员更直观地了解上述焦点问题,建议双方当事人,用带领大家阅读的方式,讲出各自对两本书是否构成相似的理由。“让听的人有一种读者的体验。”法官表示。

  “《生死捍卫》与《人民的名义》是同类型的检察题材的反腐作品。”在法庭上,李霞作为《生死捍卫》的作者,用情节、叙事和结构的比对,来讲述她眼中两本小说构成相似的种种原因。她表示,两本书的背景均设置在反腐形势低迷的情况下,两名检察官围绕企业内部的经济问题,展开对官商勾结的调查。

  “《生死捍卫》开场,检察官坐车上任伊始便遇到爆炸,一名反贪局长身亡,随后其接到举报信,情节随即展开……这些与《人民的名义》中开场侯亮平坐飞机上任,反贪局长陈海在车祸中变成植物人,侯亮平随后接到举报展开调查是相似的;同时两本书捍卫的核心案件来自大型企业,两本书中反贪局长均作为影子任务设置,一个爆炸身亡、一个车祸变成植物人,为案件侦破埋下伏笔,进而牵扯出相似的人物和关系,包括后续的出场人物和情节……”在40分钟内,李霞对两本书的数段情节和故事进行了比对。

  “上诉人的比对存在错误,两本书题材虽然相同,在具体的表达中存在实质区别。”周梅森的代理律师称,两本书在破案的线索推理上不同,两部小说开端和主要情节也不相同:《生死捍卫》以爆炸案为开端,《人民的名义》以查办“小官巨贪”案为开端;《捍卫》骗银行贷款空手套白狼致使国有资产流失,《人民的名义》股权质押借高利贷,致股权丢失,导致冲突;“在破案线索方面,”周梅森代理人举例反驳李霞的说法,“《生死捍卫》通过反贪局长被杀身亡,将线索引向银行;《人民的名义》则是通过小官巨贪的查处,供出丁义珍涉嫌犯罪,丁义珍畏罪潜逃,陈海发生车祸,将案件线索牵出,而并不是像李霞所说,《人民的名义》中车祸桥段,并未发生在小说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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