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的名义》被诉侵权案二审 非独创表达不受法律保护( 四 )

  随后,双方就两本小说的其他情节,诸如战场风波、约定暗语、分散贷款等数十个情节进行比对。

  法律争议:未经许可使用独创性的表达方构成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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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此案的一审判决,所谓作品指的是作者对思想、情感、主题等方面的具体表达,不是指抽象的思想、情感或者主题等本身。著作权法只保护表达,不保护思想。在判断两部作品是否构成实质性相似时,首先需要判断,权利人主张的作品要素是否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表达。只有被控侵权作品与原告主张权利作品中的表达相似,才可能认定为著作权侵权。如果只有思想相似,表达不相似,则不应认定为侵权。

  在双方展示两本小说的过程中,法官多次提醒原告李霞:“请在有限的时间内,向法庭陈述具有独创性的表达,而不是素材,任何人对生活素材不享有垄断。”法官举例说,比如李霞认为自己书中人物设置了一对姐妹花,而《人民的名义》中姐妹花高小琴高小凤的设置被她作为侵权的例证提交。“在我看来,姐妹花的设置属于素材,你要说出你设置的人物玄机在哪里,你的独创性表达是什么。”法官表示,只有独创性的表达,未经许可被他人使用,才有可能被认定构成侵权。

  案件从早上9点半审理至下午1点。李霞表示不接受调解,法官宣布休庭,案件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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