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明确不公开为例外( 四 )

公开透明是法治政府的基本特征 , 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过程 , 也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过程 。 党的十八大提出 , 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 。 信息公开已成为法治政府指标体系的重要内容 。

“要以制度安排把政务公开贯穿政务运行全过程 , 权力运行到哪里 , 公开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 。 随着《条例》的修缮 , 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在不断扩大 , 而公众监督的广度、深度和力度也在持续拓展 。 所有的这些立法努力 , 最终都指向一个权力更受约束、权利更有保障的现代法治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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