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南通河长制工作评价激励实施细则成果受省专家肯定

【水利部|南通河长制工作评价激励实施细则成果受省专家肯定】  11月23日 , 南通市河长办在南京市举行“河长制工作真抓实干成效明显评价激励实施细则”咨询评审会 , 课题承担单位——河海大学就《南通市河长制工作真抓实干成效明显评价激励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编制成果进行了汇报 。 水利部河湖保护中心、水利部大坝安全管理中心、江苏省水利厅、南京市水利局、南通市水利局、河海大学的专家领导参与咨询评审 。
水利部|南通河长制工作评价激励实施细则成果受省专家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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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家组认为 , 《实施细则》的考核评价对象全面广泛 , 包含了村、镇、县三级河长 , 压实了基层河长的责任;考核评价程序科学合理 , 采用自评和复评相结合的评价体系 , 既能发挥被考核对象的主观能动性 , 又能确保考核评价的客观真实性;评分内容详实 , 具备较强的操作性 , 权重合理 , 既为河长制考核评估提供了量化标准 , 又为被考核对象提供了明确的履责导向 。 专家组指出 , 要进一步完善评价内容及量化指标 , 使评价体系更科学合理 。
       专家组充分肯定南通市河长制工作激励实施细则研究的意义 , 认为河长制考核评价十分重要 , 既是指挥棒 , 鞭策河长及涉河部门扎实工作 , 又是方向标 , 指明工作的重点 , 有利于实现河长制有名、有实、有效 。 本次考核评价的成果很有针对性和操作性 , 对全国深入推进河长制工作具有一定的示范引领作用 。
       南通市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市河长办常务副主任吴晓春表示 , 此次咨询评审会的成功召开将加速推进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 , 对深化河长制实践 , 正向激励南通市河长制工作“探好路、作示范、走在前”具有重要意义 。

来源:南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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