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天劝解,第二天提斧自首”,一位民警回忆家暴案最惨烈现场( 二 )


“前一天劝解,第二天提斧自首”,一位民警回忆家暴案最惨烈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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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央视新闻视频截图
而她们 , 仅仅是“冰山一角”……
30%已婚女性曾遭受家暴
家庭本该是幸福生活的港湾 , 然而近年来触目惊心的家庭暴力案件却屡屡发生 , 有的甚至演变为刑事犯罪 。
根据全国妇联的统计 , 截至2019年底 , 全国2.7亿个家庭中 , 有30% 的已婚妇女曾遭受家暴;面对暴行 , 女性平均被虐待35次 才会选择报警 。 同时 , 执法中还存在家暴认定难、取证难、保护措施实施难、施暴对象处理难等问题 。
“前一天劝解,第二天提斧自首”,一位民警回忆家暴案最惨烈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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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家庭暴力法相关规定
本法所称家庭暴力 , 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
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 , 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 , 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第二十九条 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下列措施:(一)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二)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三)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四)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
第三十四条 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 , 构成犯罪的 ,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 , 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 , 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
婚姻法相关规定
第四十五条 对重婚的 , 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 ,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 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 , 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 , 导致离婚的 , 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床头打架床尾和”的自我说服 ,
让许多当事人一次次挣扎退让;
“清官难断家务事”的传统观念 ,
让一些旁观者选择沉默不语 。
事实上 ,
家暴是无尽循环的黑洞 ,
有第一次 , 就会有第N次 。
11月25日 ,
是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 。
拒绝沉默、用好法律 ,
向家暴勇敢说不!
【“前一天劝解,第二天提斧自首”,一位民警回忆家暴案最惨烈现场】中国新闻社(cns1952)综合自中新视频(采访人员 禹瑞斋)、中国新闻网、法制日报、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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