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死刑!郭春牛故意杀人案宣判

一审死刑!郭春牛故意杀人案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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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 。 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供图

  中新网合肥11月20日电 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20日下午依法对郭春牛故意杀人案进行公开宣判 。 被告人郭春牛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法院经审理查明 , 被告人郭春牛系安徽工程大学教师 , 被害人莘某某系该校2018级学生 。 2019年上半年 , 郭春牛任莘某某老师 。 同年4月初 , 两人相恋 , 后因双方感情不和 , 于2019年6月30日分手 。 此后 , 郭春牛继续联系莘某某 , 希望与其复合 , 未果 。 2019年9月19日下午 , 郭春牛携带一把匕首向莘某某颈部、胸腹部、背臀部、四肢等部位共捅刺数十刀 。 公安民警接到群众报警到达案发现场 , 将自杀未遂的郭春牛控制 , 莘某某送医抢救无效死亡 。 经鉴定:被害人莘某某系被他人持锐器刺戳全身多处致左颈总静脉破裂 , 肺、肝、肾、脾、胰等多脏器破裂引起大出血死亡 。

  法院审理后认为 , 被告人郭春牛持匕首连续多次捅刺莘某某致其死亡 , 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等之规定 , 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根据被告人郭春牛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 , 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 (完)

【编辑:黄钰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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