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网约车数据安全拟定国标:明确可收集的最小必要个人信息,提供录音录像删除服务


据全国信息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11月10日官网消息 , 国家标准《信息安全技术网络预约汽车服务数据安全指南》征求意见稿出台 。
该文件给出了网络预约汽车(简称“网约车”)服务运营者开展服务时数据收集、存储、使用、共享、公开披露、删除的数据类型、范围、方式和条件 , 以及数据安全管理要求 。
据了解 , 一次完整的网约车服务活动 , 主要包括乘客和驾驶员注册、网约车运营者对驾驶员资质审核、乘客发单、订单匹配、驾驶员接单、行程服务、网约车服务运营者对安全秩序的维护、支付收款、用户评价等 。
征求意见稿将网约车进行了数据分级 , 根据数据重要程度、敏感度和泄露后带来的危害将数据划分为4级 。 例如 , 可以直接标识个人身份的数据为第3级 , 限于履行工作岗位职责的人员访问使用;行程录音录像则为第4级 , 当发生投诉时才能授权访问查询 。
在数据收集环节 , 征求意见稿要求 , 网约车服务运营者在收集用户个人信息前 , 应告知用户并征得用户同意;用户拒绝提供网约车服务最小必要个人信息以外的个人信息时 , 运营者不应拒绝提供网约车服务 。
在网约车服务过程中 , 会提供一些允许用户自主选择是否使用的业务功能 , 如果用户拒绝提供可选业务功能对应的最小必要个人信息时 , 运营者可拒绝提供对应可选业务功能服务 , 但不应拒绝提供网约车服务 。
征求意见稿针对乘客及驾驶员APP , 分别给出了典型可选业务功能及对应收集的最小必要个人信息 。 以在线沟通功能为例 , 收集的最小必要信息为虚拟号码通话录音、在线沟通内容记录 , 用户核实事实、处理用户纠纷 。
21世纪经济报道|网约车数据安全拟定国标:明确可收集的最小必要个人信息,提供录音录像删除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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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个人信息的展示 , 征求意见稿要求 , 订单匹配后 , 运营者所展示的个人信息应以满足核验需求为限 , 可向乘客展示的驾驶员信息包括驾驶员姓氏、头像、实时位置、车辆信息、评价信息 , 向驾驶员展示的乘客信息包括乘客手机号码最后四位、评价信息 , 提供乘客和驾驶员电话沟通渠道时应使用虚拟号码等 。
在用户画像的使用上 , 网约车运营者应根据用户性别、年龄、饮酒情况或者其他信息进行用户画像 , 不应滥用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 , 基于用户消费记录、消费偏好等设置不公平的交易条件 , 侵犯用户合法权益 。
对行程录音录像的管理上 , 征求意见稿要求 , 驾驶员APP生成的行程录音文件应在上传完成后删除 , 不应在移动终端留存;车载设备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 , 防范非授权访问 。 对于收集的行程录音录像数据存储时间不宜超过7天 , 如有纠纷可适当延期;运营者应为乘客和驾驶员提供已完成订单的行程录音录像删除服务 , 应使录音可识别录音内容但无法识别用户身份 , 对乘客和驾驶员面部识别特征模糊化处理等 。
网约车的侵害用户权益行为已引起监管部门的重视 。 10月26日 , 工信部通报第五批侵害用户权益行为的APP , 叮嗒出行、快狗打车、T3出行等多款网约车平台未完成整改 。
【21世纪经济报道|网约车数据安全拟定国标:明确可收集的最小必要个人信息,提供录音录像删除服务】以违规使用个人信息为例 , 叮嗒出行、东风出行、T3出行、悟空租车、快狗打车、蜜蜂出行、长安出行均存在该问题 。 其中 , 叮嗒出行、T3出行、蜜蜂出行、长安出行还涉及APP强制、频繁、过度索取权限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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