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首宗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宜兴首摘试点工作成果

11月5日,宜兴市和桥镇一宗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在江苏省集体建设用地交易平台挂牌出让,标志着我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取得实质性成果 。
当日挂牌出让的地块是我市今年启动该项试点工作以来,首宗直接入市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出让公告显示,该地块位于宜兴市和桥镇宜漕公路西侧,地块面积8730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产业准入条件为“专业设备制造业”,投资强度380万元/亩,出让年限为50年,起始价总价为445万元,保证金为445万元,增价幅度为1万元 。
“该地块的‘入市’,可以说,对无锡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具有里程碑意义,有利于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更好保障村集体土地财产权益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有关负责人举例介绍,过去,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前,必须先被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后再出让,“对农民和村集体来说,一般只能拿到一次性征地补偿,之后他们便不再是土地的所有权人 。而试点工作开展后,村集体仍是土地的所有权人,将直接获得更长远和稳定的土地出让收益 。”
如何保障村民权益?据介绍,我市的试点工作明确要求“规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程序”,要坚持“民主决策、维护权益”的基本原则 。首宗试点地块的出让就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由和桥镇提出入市申请、宜兴市自然资源规划部门具体审核是否具备入市条件,并报宜兴市政府批准 。“宜兴试点实施方案还要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出租前,必须获得三分之二以上的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成员代表的同意,以此来保障村民的知情权、监督权 。”宜兴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有关负责人说 。
值得一提的是,为稳妥推进试点工作,我市优先选择存量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较多、村庄规划和确权登记等基础性工作扎实、集体和农民有共同意愿、现实有需求的宜兴、锡山、江阴先行先试 。同时,为推动乡村振兴,我市还明确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不得用于商品住房开发建设 。
据悉,我市从确定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模式和途径、规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程序、完善收益分配机制、建立监管服务体系等方面推进入市试点工作,并将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要求,加快出台相关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保障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科学、高质、有序、稳妥实施 。(王怡荻)
【|无锡首宗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宜兴首摘试点工作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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