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13个公园因土地违法被自然资源部挂牌督办 公园城市模式受到拷问( 二 )
在被自然资源部通报后 , 扬州市对13个公园进行了逐一核查 , 按违法违规用地性质分为三类:一是植树绿化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问题;二是部分挖湖造景违规占用耕地问题 , 主要是结合河道拓宽、改道以及挖塘占用了部分耕地;三是部分建(构筑)物违法占用了耕地 。
当地一位村委会负责人高更告诉《中国新闻周刊》 , 廖家沟西侧有条宽度2米~10米不等的河流 , 属于挖田造河 。 高更所在的村子位于廖家沟西侧 , 因为建设公园 , 村里的耕地被征用 。
一位在扬州土地储备领域工作超过十年的业内人士李楠对《中国新闻周刊》透露 , 不只是廖家沟西侧存在问题 , 东侧有些水溏也是由农田挖出来 , 或者是小池塘挖成大池塘 。
上述扬州自然资源局部门负责人还解释 , 违法占用的耕地 , 实际上已经多年不种植粮食作物 , 变成了荒地、沟渠 , 或者已经改种了桑树等植物 。 政府修建公园的时候 , 对于这些土地的性质有些把握不准 , 最终选择没有把这部分土地当作耕地征用 。
违法占地导致村民无法“进保”
《中国新闻周刊》在调查中发现 , 由于廖家沟城市中央公园违法占地 , 导致周边不少村庄的村民无法“进保” 。
农民的户籍对应着相应数量的耕地 , 如果全部耕地都按程序征用 , 村里的每个人都能进保——政府为被征地人员缴纳养老保险等 。 高更举例说 , 如果一个生产队有100亩地 , 按正规手续征用了10亩用来修路 , 剩余90亩没有完成征地手续 , 结果是 , 只有10亩地对应的名额可以进保 , 剩余90亩地对应的村民就无法进保 , “没有征地文件 , 社保不认” 。
实际上 , 农民进保的成本在征地补偿中占比最高 。 高更举例说 , 如果30人拥有10亩地 , 这些地被征用后 , 1个人进保的费用是10万元左右 , 总费用就达到300万元 。 其次才是土地补偿费用 , 以每亩地2万多元计算 , 总共20多万;青苗费次之 , 以每亩地2000元计算 , 总共仅2万元 。
从当地村民未进保的数量来看 , 涉及的违法用地问题较为严重 。 据高更了解 , 廖家沟西侧四个村 , 有些村还有一半以上的农民没有进保 。 由于名额不够 , 这些村只能按照年龄从大到小的顺序进保 , “有些六七十岁的老人至今都还没能进保” 。
除了无法进保 , 高更认为 , 土地征用涉及耕地、青苗、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和人员安置 , 挖田建河之后 , 农田被永久性破坏 , 后续征用时也难以界定补偿多少、补偿给谁 。 这意味着 , 各项利益都受到了损害 。
一些没有获得征地许可的耕地 , 当地政府采取了以租代征等方式 , 从农民手里取得土地 。
夏桥村位于廖家沟东侧 , 一位村民告诉《中国新闻周刊》 , 大约从2012年开始 , 当地政府按每年每亩地1200元支付给她家 。 廖家沟西侧周家村的一位村民介绍 , 该村的耕地也是以这种方式被征用 。
早在2006年 , 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就明令禁止以租代征行为 。 以租代征 , 实质是规避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 规避农用地转用的总量控制制度 , 绕开征收审批程序 , 租用农民集体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的一种违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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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占用耕地 , 廖家沟城市中央公园项目还涉及生态敏感性 。 廖家沟是扬州市水源地之一 , 公园与水源地保护存在一定冲突 。 根据江苏省水源地保护条例 , 取水口上下一千米 , 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其他建设项目 。
廖家沟取水口是在2014年从1.2千米外的老取水口迁于此地 , 可以增大取水量 。 不过 , 扬州水利局官网显示 , 2018年9月 , 江苏省巡视组检查广陵区廖家沟取水口保护时 , 显示中央公园管理站已封闭、人员在搬离 。 取水口被关闭的同时 , 公园西侧也长期被关闭 。 如今 , 廖家沟城市中央公园西侧 , 绿色的步道上铺满了落叶无人清扫 , 卫生间的地面上落满灰尘 , 这部分公园已经被围栏圈起来 , 上面的警告牌提示:这里属于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域 , 禁止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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