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罪归来!专访张玉环:“26年不是一句道歉就能解决的”( 二 )


1、本案再审宣判张玉环无罪的主要理由和依据是什么?
【无罪归来!专访张玉环:“26年不是一句道歉就能解决的”】本院再审认为 , 原审认定张玉环作案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 主要表现为:作为作案工具的麻袋和麻绳 , 经查与本案或张玉环缺乏关联;原审认定被害人将张玉环手背抓伤所依据的人体损伤检验证明 , 仅能证明伤痕手抓可形成 , 不具有排他性;原审认定的第一作案现场 , 公安机关在现场勘查中没有发现、提取到任何与案件相关的痕迹物证;张玉环的两次有罪供述在杀人地点、作案工具、作案过程等方面存在明显矛盾 , 真实性存疑 , 依法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 本案除张玉环有罪供述外 , 没有直接证据证明张玉环实施了犯罪行为 , 间接证据亦不能形成完整锁链 。 原审据以定案的证据没有达到确实、充分的法定证明标准 , 认定张玉环犯故意杀人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 按照疑罪从无的原则 , 不能认定张玉环有罪 。 对张玉环及其辩护人、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提出的应当改判张玉环无罪的意见 , 本院予以采纳 。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 , 判决撤销原审裁判 , 宣告张玉环无罪 。
2、依法再审改判张玉环案有何重要意义?
本案不属于“真凶出现”“亡者归来”的情形 , 而是按照疑罪从无原则进行的改判 。 党的十八大以来 , 江西法院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最高法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 坚决纠正冤错案件的决策部署 , 严格贯彻落实疑罪从无原则 , 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 , 以对法律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的态度 , 对冤错案件发现一起、纠正一起 。 从“疑罪从有”到“疑罪从无” , 是保障人权的必然选择 , 是司法的进步 。 再审改判张玉环无罪 , 充分体现了疑罪从无原则在司法实践中的贯彻落实 。
3、本案再审宣判张玉环无罪后 , 将如何处理国家赔偿等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 , 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 , 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 受害人有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 本院宣告张玉环无罪后 , 已告知其有申请国家赔偿的权利 。 如张玉环提出国家赔偿申请 , 本院将依法审理并尽快作出决定 。
4、本次庭审中有没有启动“排非”程序?为什么?
再审审理中 , 张玉环及其辩护律师以张玉环遭受公安机关刑讯逼供为由 , 提出排除非法证据的申请 。 庭前会议中 , 就是否启动排非程序 , 张玉环及其辩护律师均表示服从合议庭的决定 。 申请排除非法证据 , 依法应当提供相关线索或材料 。 合议庭经评议认为 , 张玉环及其辩护律师提供的线索和材料不充分 , 决定不启动排非程序 , 并形成庭前会议报告 。 再审开庭时 , 合议庭宣读了庭前会议报告 , 告知了不启动排非程序决定及理由 。 但就张玉环有罪供述的合法性问题 , 合议庭多次充分听取了张玉环及其辩护律师的意见 。
张玉环:“一睁眼感觉是在自己家了”
要求追究当年“刑讯逼供”人员
昨天下午 , 张玉环回到家中 。 谈到自己回到家中的感受 , 他对《相对论》采访人员说:“一睁眼感觉是在自己家了。 ”今天一早起来 , 张玉环先去给父亲上坟 , “告诉爸爸 , 我清白地回来了 。 ”
将近27年没有回家 , 年迈的母亲都已经认不出他 。 张玉环和家人抱头痛哭 , 之后和儿子聊了很久 。 “我离开家的时候大儿子4岁 , 小儿子3岁 , 他们这些年受了好多苦 。 我听到这些 , 心里好伤心 。 ”
与社会脱节太久 , 离开时家里还都是骑自行车 , 连手机也没有 。 现在 , 张玉环在努力适应生活 , 家里人也在教他如何使用手机 。 “慢慢适应吧 , 教我玩点简单的 。 ”
目前 , 江西高院等多家单位向张玉环道歉 。 他表示接受道歉 , 但这26年的痛苦和折磨不是一句道歉就能解决的问题 。 “搞得我妻离子散、一无所有 。 我要求司法机关追究‘刑讯逼供’人员的刑事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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