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给产妇补身子,江西抚州一对父子捉4只石鸡受罚

7月31日 ,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采访人员从抚州南城县人民法院获悉 , 近日 , 该院宣判一起非法狩猎案 , 以非法狩猎罪判处南城县一对父子罚金各1000元 。
经审理查明 , 2020年4月28日晚 , 为给刚生小孩的妻子“补身体” , 尧某华骑摩托车搭载父亲尧某支 , 携带夜间照明设备等工具至南城县某乡间小溪旁 。 尧某华在空地等候 , 尧某支头戴夜间照明灯徒手抓捕到4只蛙类野生动物 。 后尧某华驾驶摩托车将尧某支送回家并将4只蛙类野生动物带回县城家中的路上 , 被公安机关查获 。
【为给产妇补身子,江西抚州一对父子捉4只石鸡受罚】经鉴定 , 4只蛙类野生动物均为棘胸蛙 , 俗称石鸡 , 系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野生动物 。 目前 , 4只石鸡已被放生 。 尧某支后到公安机关投案 。 尧某支、尧某华主动缴纳生态修复费用400元 。
南城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 , 被告人尧某支、尧某华违反狩猎法规 , 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禁用的方法狩猎 , 猎捕了国家保护的“三有”野生动物棘胸蛙4只 , 破坏野生动物资源 , 情节严重 , 构成非法狩猎罪 。 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对社会的危害后果及其认罪、悔罪表现 , 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
采访人员 宋江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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