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捞@父子俩被判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临时起意长江捕捞



日前 , 无锡江阴市人民法院长江流域环境资源第一法庭 , 对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公开开庭审理 , 并作出一审判决 。

捕捞@父子俩被判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临时起意长江捕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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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的规定 , 现在对你进行逮捕 。
被告人孙某甲万万没想到 , 因为一次临时起意的捕捞行为 , 他即将面临刑拘的现实 。 2020年4月2日下午 , 被告人孙某甲和父亲孙某乙携带丝网 , 前往张家港市五干河节制闸闸口外东侧长江水域 , 利用他人布设的导线插网 , 撒丝网进行非法捕捞 , 共捕获长江鲤鱼14.1公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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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经张家港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认定 , 被告人孙某甲、孙某乙等捕捞场所系长江禁渔实施范围 , 插网系禁用渔具 。 经法院审理认为 , 两人行为已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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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江阴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周科说:依法判处被告人孙某甲拘役两个月 , 孙某乙拘役两个月缓刑三个月 。 通过本案审理 , 也想提醒公众 , 从2020年1月1日开始 , 长江流域实行的是十年禁渔计划 。 法院将依法从严从快 , 严厉打击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 , 并且对非法捕捞、运输、销售的捕运销一条龙进行全链条的打击 。
(吴潮洲 顾莹 田远 江阴台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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