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门|防火门管理不当致顾客受伤 海门一商场被判担一半责

一位顾客在海门某商场被防火门夹伤了脚 , 商场被判承担一半的赔偿责任 。1日 , 采访人员从海门法院了解到 , 该院审理并判决了这起因商场消防门管理不当造成消费者损害的案件 。
【防火门|防火门管理不当致顾客受伤 海门一商场被判担一半责】去年9月的一天晚上 , 严某到海门某商场四楼的一家餐厅吃饭 , 中途去厕所 。当他返回餐厅时 , 看到走廊通道上的两扇防火门处于闭合状态 , 便向自己一侧拉动把手开门 。就在同时 , 周某在另一侧推门,因严某站在两扇门的中间处 , 其左脚脚趾被周某所推的那扇消防门碰撞受伤 。
严某先后花去医疗费3500余元 , 向海门法院起诉 , 要求周某赔偿各项损失11000余元 , 后又将商场追加作为共同被告 。
案件审理中 , 法官前往现场勘测 , 发现致使严某受伤的消防门处在该层通往卫生间的必经通道上 , 门上标注有“卫生间 , 请进门左转”“火灾时请推开我”“请保持防火门常闭”等标识 , 防火门离地间隙30mm 。
海门法院经审理认为 , 严某未能对自身安全尽到谨慎注意义务 , 对其造成自身伤情存有过错 , 但较小 。周某推门与严某受伤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 应该对隐含的危险有意识和预防 , 故判决周某承担严某损失的40% 。
那么在这起意外事故中 , 商场该不该负责呢?法院审理认为 , 商场的经营者有义务保障场所内的消费者的人身及财产安全 。虽然商场经营者通过了消防检查 , 但消防标准合规与安全保障义务的标准并不等同 , 经营者对防火门的管理、卫生间的设计均存在不合理之处 。首先 , 案涉两扇门系防火门 , 根据消防规定 , 该门应闭合但禁止上锁 , 而从实地勘验情况来看 , 防火门长期处于打开状态 , 商场对该安全出口及消防通道、门户疏于有效管理 。其次 , 这家商场的四楼有多家餐饮企业 , 消费者及相关工作人员出入卫生间均需途经消防通道 , 推、拉防火门 , 但商场对此没有其他有效警示 , 导致长期存在较大隐患 。此外 , 防火门离地间隙30mm , 超过了防火门国家标准规定的间隙大小 。法院认为 , 原告伤情与防火门离地间隙过大有直接重大关系 。据此 , 判决商场经营管理者承担严某损失的50% 。
一审判决后 , 周某不服 , 提起上诉 , 南通中院审理后作出维持一审裁决的终审判决 。通讯员黄国安 采访人员王玮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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