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看待《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对互联网金融的影响( 二 )


受伤三:现金“红包”别想发了
现金红包的惯用手法大致是:平台为发送人开立一个“充值账户A”——发送人通过快捷支付将钱转到“充值账户A”——平台向其他用户发送邀请——抢到红包的用户默认自动开立一个“充值账户B”——平台自动将对应金额转至“充值账户B”
从以上流程可以看出,自动开立账户、开立账户无需验证、不同人之间转账等明显违反了意见要求。
受伤四:“银行梦”悲剧了
支付平台已经积累了大量客户,不满足于支付通道业务,纷纷想干银行。主要手段就是将“充值账户”当做客户的基本银行账户,并基于这个账户开展转账、理财、信贷、担保等,实现资金体内循环并形成“资金池”,俨然就是一个个“虚拟银行”。
意见通过对“充值账户”的管理,极大限制了这种“虚拟银行”模式的发展空间(一个客户几十块钱的成本、繁琐的管理手续、只能最多转账20万限额,很不划算)。
第三句话:三大方向,互联网金融“真正风口”即将来临
大家都喜欢赚“容易钱”~~这是“虚拟银行”成为当前互联网金融主流的原因,谁不喜欢用钱赚钱呢?但这不是互联网金融的理想选择,风险高、监管重、非平台化,显然背离了互联网本质。
所谓“赛翁失马焉知非福”。意见出台正好推动互联网金融回归到该干的事儿上,有做产品、做特色、做标准三个方向,小编曾经在之前博文中已经说明(见《当“风口”遇到“乱流”》),在此简单补充一下。
方向一:做“产品”,改造“产品和流程”
金融给人的感觉是复杂,本质根本是产品复杂。因此,互联网金融的第一个机会就是“对现有金融产品进行改造和整合”,余额宝给大家做了很好的示范(虽然P2P名声不好,但是一个好的方向),未来还有很多产品创新的空间。成功关键,在于平台能否适合自身特点、用户的喜好,对产品和流程进行适当改造,并与自有场景完美结合。
【怎样看待《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对互联网金融的影响】 方向二:做“特色”,打造“金融场景”
金融给人的二个感觉是高深,但它再玄乎也只是个工具,用来解决用户的痛点。因此,平台的第二个机会是“将金融融入场景,使其贴近用户需求”。成功的关键,是平台能否将金融嵌入或融入到自己的业务场景中,用客户熟悉的方式,定位痛点、解决需求。如社交金融、搜索金融、智能资产配置、O2O金融等。
方向三:做“标准”,改变“商业模式”
金融给人的三个感觉是太多,包括产品多、公司多。多如牛毛的公司和产品相互竞争,之间形成天然壁垒,导致不少领域缺乏统一标准,例如保险,一千个产品一千个形态,用户无法比较、不知道价格是否划算。这是互联网的最大机会所在,建立标准、输出标准、掌握数据,第三方支付本身就是很好的例子。这样,短期内能够“输出产品”、长期则能够实现“智慧金融”(智能评估、智能推荐、配置),接近完美互联网金融形态。
互联网金融“真正风口”即将来临——互联网理财平台研究报告(2)
作者:山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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