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制度改革】对标!劳动力要素领域改革,江苏怎么做?

中共中央、国务院日前下发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为激发全社会创造力和市场活力再添薪火 。
特别引人关注的是,《意见》分类提出五个要素领域改革的方向 。劳动力要素方面,要求着力引导劳动力要素合理畅通有序流动,畅通落户渠道,畅通职称评审渠道 。
劳动力的合理、畅通、有序流动,无疑有利于激发每一个“人”的力量,汇聚成澎湃的发展动力 。对标《意见》,江苏如何进行贯彻落实,深化劳动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促进要素自主有序流动,提高要素配置效率?4月10日,交汇点采访人员采访了相关部门 。
【户籍制度改革】对标!劳动力要素领域改革,江苏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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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户籍制度改革政策基本到位
《意见》要求,深化户籍制度改革 。省公安厅治安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江苏持续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先后出台《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江苏省常住人口登记管理规定》《关于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户籍制度改革政策基本到位 。
在政策框架下,江苏扎实推进户籍制度改革 。
江苏全面放开放宽户口迁移政策 。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南通、连云港、淮安、盐城、扬州、镇江、泰州、宿迁等8个设区市,以及所有县(市)和建制镇,全面取消落户限制;城区常住人口300万至500万的无锡、徐州、常州等3个设区市,全面取消重点群体落户限制;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的南京、苏州,进一步调整完善积分落户政策 。
江苏稳步推进区域户口通迁制度 。2015年7月起,设区市范围内本地居民户口通迁制度实施;2019年1月起,徐州、连云港、淮安、盐城、宿迁5市户口通迁制度启动 。江苏还部署在具备条件的都市圈率先实现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积累互认,探索实施特大城市区域间转积分落户,推动建立城乡有序流动的人口迁徙制度 。下一步,江苏将按照中央部署要求,推动落实长三角城市群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 。
江苏全面实施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 。这一制度2013年起实施,2017年底覆盖全省,实现申、换、补领居住证均免费,全省范围“一证通用” 。省政府出台覆盖10大领域、87个项目的居住证持有人基本公共服务清单,以居住证为载体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基本建立 。今后,江苏还将拓展居住证持有人的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事项内容,不断增加居住证“含金量” 。
【户籍制度改革】对标!劳动力要素领域改革,江苏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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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强人力资源流动“主渠道”
近年来,江苏公共、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并行发展,服务人力资源流动需求 。2019年全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共有9825家,其中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183家,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9642家;全年为114.3万家用人单位及4037万人次提供服务,其中帮助实现就业和流动1356万人次 。可以说,市场已经成为江苏人力资源流动配置的“主渠道” 。
今后,如何进一步畅通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渠道?据了解,省人社厅将持续加强全省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建设,规范人力资源市场活动,更好地促进就业创业和人力资源合理流动、优化配置 。
在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方面,江苏将大力发展专业性、行业性的人力资源实体市场和网上市场,组织举办影响力大、成效明显的品牌人力资源交流活动;加强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建设,为市场主体提供公益性、均等化的职介服务,提高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水平;加强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建设,提供更加多元、专业、个性的服务,满足不同群体需求;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化建设,提升网上市场岗位与求职者匹配的智能化、精准化水平,提高市场监测预测科学化水平,引导劳动者就业和人才有序流动;加强市场日常监管,依法打击“黑中介”、就业歧视等行为,保障劳动者权利 。江苏将加强国有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进一步畅通人力资源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之间以及不同地区之间合理流动,任何地方和单位不得在户籍、地域、身份等方面设置人力资源流动“门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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