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海损的条件有哪些,构成共同海损必须具备的条件

共同海损的条件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193条第1款规定共同海损,是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当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遭遇共同危险时,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支付的特殊费用,由各受益方按比例分摊的法律制度 。
【共同海损的条件有哪些,构成共同海损必须具备的条件】共同海损的条件:
1、共同海损的危险必须是真实存在的,只凭主管臆测可能会有危险发生而采取某些措施,或可以预测的常见事故所造成的损失都不能列为共同海损 。
2、共同海损的危险必须是船、货双方共同的,例如船在航行中搁浅,涉及船主和货主的共同利益 。
3、所支付的费用必须是额外的,即支付的费用是船舶运营所应支付的费用以外的费用,是为了解除危险的造成 。
4、所采取的救助措施必须是有意识的,合理的,牺牲具有特殊性 。
构成共同海损必须具备的条件(1)共同海损的危险,必须是真实存在的 , 紧迫的和不可避免的 。
(2)共同海损行为必须为了船,货的共同安全而有意采取的紧急,合理的措施 。
(3)共同海损必须是主动采取合理措施所作出的特殊牺牲和支付的额外费用 。
(4)共同海损行为必须是最终有效的,即终于避免了船,货的全部,共同海损才能成立 。
简述共同海损的构成条件法律分析:共同海损的构成条件包括:1、船舶在航行中行将受到危险或已遭遇海难 , 情况急迫,船长为维护船货安全而必须采取措施 。2、海难与危险必须是真实的而不是推测的 。3、共同海损行为一定是人为的、故意的 。4、损失和开支必须是特殊的 。例如船舶顶强风开船,机器因超过负荷受损,不属于共同海损;而若船已搁浅,为脱浅而使机器超过负荷受损,则属于共同海损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一百九十三条 共同海损,是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遭遇共同危险 , 为了共同安全 , 有意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支付的特殊费用 。无论在航程中或者在航程结束后发生的船舶或者货物因迟延所造成的损失,包括船期损失和行市损失以及其他间接损失 , 均不得列入共同海损 。
构成共同海损的条件有哪些【答案】:A、B、D、E
构成共同海损的条件有:①导致共同海损的危险必须是真实存在的,危及船舶与货物共同安全的危险;②共同海损的措施必须是为了解除船、货的共同危险,人为地、有意识地采取的合理措施;③共同海损的牺牲是特殊性质的,费用损失必须是额外支付的;④共同海损的损失必须是共同海损措施的直接的、合理的后果;⑤造成共同海损损失的共同海损措施最终必须有效果 。
共同海损的成立条件包括?共同海损的成立条件介绍如下:
1、船货遭受到共同的危险
2、船方采取的措施必须是有意的
3、措施必须是合理的,指措施在进行了有限的牺牲后有效地解除了船货的危险
4、损失和费用必须是直接和特殊的

共同海损的条件有哪些,构成共同海损必须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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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知识:
共同海损的要素
1、船舶在航行中行将受到危险或已遭遇海难,情况急迫 , 船长为维护船货安全而必须采取措施 。
2、海难与危险必须是真实的而不是推测的 。
3、共同海损行为一定是人为的、故意的 。
4、损失和开支必须是特殊的 。例如船舶顶强风开船,机器因超过负荷受损 , 不属于共同海损;而若船已搁浅,为脱浅而使机器超过负荷受损,则属于共同海损 。
5、所采取的共同海损行为必须合理 。
共同海损的条件有哪些,构成共同海损必须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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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为了共同的而不是船方或某一货主货物单独的安全 。
7、属于共同海损后果直接造成的损失 。例如引海水灭火,凡有烧痕等的货物再被海水浸坏不算共同海损 , 原来完好而被海水浸坏的货物的损失应计入共同海损 。
8、共同海损行为原则上应由船长指挥,但在意外情况下 , 例如船长病重、被俘,由其他人甚至敌国船长指挥,符合上述7个条件,也算共同海损 。
共同海损牺牲
即在船货面临危险的情况下,采取共同海损措施使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自身所遭受的有形物质损害,主要包括船舶牺牲、货物牺牲和运费损失 。
因采取共同海损措施致使承运人无法收取的运费牺牲,专指“到付运费” , 依航运习惯 , 预收运费不列入共同海损 。承运人预收了运费,在承运过程中 , 即使采取共同海损措施致使货物灭失,也不必退还货方的“预付运费”,因此不存在预付运费的牺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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