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竞业”变“禁业”,普通人能否全身而退?

42万,这是徐阳在试用期跳槽后,被前东家索赔的违约金,而他连去送外卖也可能违约 。
去年他入职一家“大厂”做采购时,签下了竞业限制协议(下称“竞业协议”) 。通常 , 这种协议仅针对可能掌握公司商业、技术机密的少数人群,如高级主管、高级技术人员和“负有保密义务的其他人员” 。员工离职后,协议将限制其从事与原公司业务相竞争的工作或活动 。
但近年来,竞业协议的不对等、扩大化乃至滥用并不鲜见 。有学者梳理454份竞业限制纠纷案的判决书发现 , 竞业限制义务主体有79%为“负有保密义务的其他人员”,其中 , 77%是基层岗位员工 , 诸如产品销售、一线工人、保安等 。
而在上述判决书中,87%的裁判确认或默认竞业协议有效,多数劳动者每月拿着不到一半基础工资的竞业补偿金,却需承受高昂的违约金 。律师吴士刚见过违约金达一个亿的,“上不封顶 。”
此前,最高法曾发布相关指导性案例明确指出,法院应结合企业之间实际经营内容、服务对象或者产品受众等方面进行综合审查 。吴士刚表示,一些法院在判决时,拘泥于企业登记的营业范围,但“有技术不代表有技术秘密” 。
采访人员为此采访多位被竞业索赔的员工及其代理律师,我们想知道,在这场不对等的较量中 , 普通人有没有可能全身而退 。

当“竞业”变“禁业”,普通人能否全身而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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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让签 , 谁敢不签”
32岁的徐阳自认是个“本分”的人 。
在安徽马鞍山老家 , 他母亲务农,父亲为了供他读书,白天在炼钢厂打工、晚上在厂里当保安 。同龄人多已辍学打工的时候,他一路考上“211”、保研 , 后入职一家粮油龙头企业做采购,一干6年,从小职员升到主任,“读书是能改变自己的命运的”,他说 。
2023年3月,他跳槽到一家主营电商业务的“大厂” , 工资涨了一半、离家也近 , 就是累 。在芜湖分部,他负责粮油、蔬果等十余个品类的采购,试用期半年 。“合同上写的是采销主管,但做的就是一个技术岗位,没有助手 。”
徐阳介绍,工作是“11-11-6” , 每周单休,早上11点干到晚上11点,重复着比价、找供应商、排隔天的促销品;办公室静得有些压抑,同事间包括仓库分拣工用的都是花名 , 大家不太交流、各忙各的;到凌晨,单位的灯基本亮着,“一天大概工作14个小时,14×6,一周84个小时 , 一个月最少是300个小时 。”
干了四个月,他熬得“精神都恍惚了”,抵抗力差了不少,不时感冒、起疹子,医生劝他少熬夜,但他想着,“慢慢地去忍、去熬 。”
同年7月24日,他母亲出了车祸,他和主管请假去医院,看护已陷入昏迷的母亲 。他回忆,当天下午 , 主管仍在群里@他,“说我销售额怎么下滑了”,隔天 , 他直接提了辞职 。公司曾想挽留他,他回绝了,之后HR称要对他启动竞业协议 。
当“竞业”变“禁业”,普通人能否全身而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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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7月,徐阳的母亲因车祸住院,本文照片均为 受访者 供图
《劳动合同法》规定,对高管、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用人单位可与其约定竞业限制条款 ,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经济补偿 。若劳动者违约,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
据徐阳签署的竞业协议,离职后半年内 , 他不得从事与原公司业务相竞争的工作或活动 。他表示,协议附件中的竞争企业,涵盖了大部分互联网大厂 。
他回忆,入职签合同时,至少五项材料,都是一式三份 , 其中就包含竞业协议,出于对大厂的信任,“没怎么看,我直接签了 。”
去年8月4日 , 他去要离职证明,因工作权限已解除,进不了办公室,只能在停车场等 。HR拿着竞业协议启动确认书 , 说签字才给证明,气得他开车走人 。
到8月中旬,徐阳照料母亲出院后 , 去一家电商平台做了采购 。他曾借给朋友一笔钱,没要回来;每月得还4000块房贷,算上租房的1200块,手头一直有些吃紧 。
当时新东家急招人,让他之后再补上离职证明,也没过问太多 。他对前东家的竞业协议也不以为意,“你就算有商业机密,也不可能跟一个试用期的人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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