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中得抑郁症事宜工伤

工作中得抑郁症事宜工伤吗
一般情况下,患上抑郁症是不会被认定为工伤的范畴的 , 因为抑郁症不属于职业病 。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 , 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工作中得抑郁症事宜工伤】(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在单位得了抑郁症可以赔偿吗
法律分析:根据抑郁症的产生和你的工作性质可否有直接联系来看 。如果与您的工作性质与产生抑郁症有很大的直接关联,当然是单位要负赔偿职责了 。但是如果只是因为个人情绪调节的不好或是家庭等主观因素 , 而导致得了抑郁症 , 这个就不算单位职责了 。抑郁症不像其它的工伤,那么好断定职责可否为单位 。根据您的工作情况来具体分析如果确实需要赔付,也可到医院看病并获到判定如果单位比较人性化,待遇好的话,例如您休假期间的薪水 。这也能算得到肯定的赔偿的方式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

单位把人弄成抑郁症能申请工伤么
法律分析:可以 。需要先申请工伤认定,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然后才可以确定赔偿数额 。工伤赔偿应包括: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抑郁症可以认定为工伤吗
抑郁症患者工作期间自杀不能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十六条规定: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 , 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 , 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 , 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 , 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 , 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

工作中得抑郁症事宜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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