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拍挂出让是什么意思 房地产开发的“招拍挂”是什么意思( 六 )


【招拍挂出让是什么意思 房地产开发的“招拍挂”是什么意思】可见,相对于协议出让时的腐败,如果没有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招标拍卖挂牌制度可能为政府垄断市场所用,其后果要么为政府财政需求盲目推动价格上涨,要么为政府招商引资暗箱操作压低价格,从而异化为政府提高“效率”或维护“公正”的机会主义挡箭牌 。“垄断商”式的腐败自然是更大的腐败,带来危害自然会更大 。
完善:
为了使土地“招拍挂”工作更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一些不适应经济发展的制约因素必须进一步给予完善和改进,才能确保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和稳定 。
一、指定经营房地产项目招标、拍卖的具体方法和程序,制定挂牌交
易的类型用地、做法及遵守规则事项等,让所有流程规范化、制度化,减少人的主观差异和自由裁量 。为了使土地供应过程更加公开、公平、公正,政府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土地招投标过程,制定严格的评标程序和标准,防止人为因素干扰;我们可以设想最最理想的土地出让制度如同一台“土地出让机器”,政府将土地使用权申请人人申请条件、资信等各种情况输入系统,该系统就会选出出让地块最合适的竟得人,它不会因不同操作人、不同的社会环境而得出差异性的结果,使土地出让方式真正的走上规范化的发展轨道
二、摒弃急功近利的想法,要把投资者的资质、从业经验、房产业绩、市场声誉、信用度、开发计划、土地利用力等作为一项重要指标,提高它的权重,而不是把价格作为土地竟得的唯一或重要标准 。
三、鼓励资金雄厚但没有本地开发经验的外资企业与本地企业联合投标 。从发展本地经济并保护外来资金经营安全的角度,将外来资金和本地的开发经验有机结合,可以作到各方共赢的良好局面 。
四、提高地产开发的社会开放度,鼓励实力雄厚、有良好业绩的开发商在政府管理下从事房地产开发,这比政府垄断开发房地产的效率要高 。
五、大力提高土地市场的透明度、公平公正度,而且要把各级政府的宏观管理职能与市场操作严格区分 。
六、要抑制土地投机和囤积居奇的行为,土地二级市场要加强管理 。土地出让后,土地使用人是否真正的履行出让合同,按政府部门预期的规划和进度进行开发,还是有意囤积土地、抬高地价,进行另一种形式的炒买炒卖,使守法开发商要么买进高价地,要么无地开发,从而扰乱了正常的土地市场秩序 。
七、让专业机构对土地进行合理估价后,参加竟标的开发商以书面形式向政府投标,与估价最近的企业将获得土地开发权 。
八、坚持以市场为导向,有计划的供应土地 。以市场为导向制定科学、合理的供地政策,运用市场机制公开配置土地资源,有利于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促进土地资源的科学管理与利用,促进房地产业的持续发展 。
九、在土地供应模式上,要切实依法提高政府供地的市场化制度,使之能够形成一种通过市场确定使用者,通过市场形成土地价格的市场配置机制,最大限度地实现土地资产价值,促使土地市场更加健康、更规范地向前发展 。
十、应尽快完善土地集中统一储备供需的相关法律、法规 。目前,我国各地政府普遍存在土地储备的力度和范围有限,政府在土地收购、储备、出让的过程中,周转资金巨大,如果操作不规范,很容易引发新的腐败问题 。因此,建立相关的法律条款,规范运作行为十分必要 。
十一、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还须进一步完善 。实施土地“招拍挂”机制是一个综合性的系统工程,在整个推进过程中,必须得到建设、规划、房管、计划、物价、财政等有关政府部门的支持和配合 。只要其中一个部门工作滞后和脱节,整个工作都将被搁下,无法继续完成 。如规划条件不能及时明确,或者涉及古树名木,园林部门不配合等,土地就无法即使推出“招拍挂” 。因此,对政府相关部门来说,如不改变观念,仍按照以前的行政审批方法运作,就可能出现不必要的矛盾 。因此为应对现行的新规划,政府必须在项目规划、立项、资质管理等方面建立相关的配合机制,从制度上完善这项经营性工作的操作规范,以提高政府服务功能效率 。
最后,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作用,加强对土地依法行政情况的监控,对“招拍挂”项目事前信息发布、设置条件、事中的操作程序,事后的合同履行等都得进一步加强管理,实行全过程监督,促使各部门工作规范的进行,使招拍挂制度能真正实现公开、公平、公正的效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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