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婚庆公司网购60只花瓶用完就退货被驳回:七天无理由原来也有条件

你在网购时会特别关注商品是否支持“七天无理由”吗?
本周 , 杭州互联网法院官方公布了一起不支持“七天无理由”的案件 。
事情是这样的:
小李在某平台开设网店 , 售卖花瓶等装饰物 。某天 , 一名买家从该店购买了一只花瓶看样 , 随后以5800元的价格下单了60只花瓶 。小李承诺 , 在“七天无理由退货”的基础上 , 买家可在15天内享受无理由退货 , 前提是商品未使用 。
但收货后第6天 , 小李接到了上述订单的退货申请 , 原因是“尺寸拍错/不喜欢/效果不好” 。经沟通 , 小李了解到买家从事婚庆行业 , 但对方表示东西尚未使用 , 小李最终同意了申请 。
然而收到退货后检查发现 , 拆开的多只花瓶均留存有水渍 , 明显已被使用 。于是小李拒收了快递 , 并以“影响二次销售”为由拒绝退款 。
因双方沟通无果 , 诉至杭州互联网法院 。
互联网|婚庆公司网购60只花瓶用完就退货被驳回:七天无理由原来也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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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过程中 , 买家承认自己是婚庆公司工作人员 , 其为婚礼装饰购买花瓶 。这批花瓶确实在婚礼中装水并插花使用过 。但其认为 , 花瓶没有质量问题 , 符合商品完好的要求 , 且在七天内申请退款 。故其要求商家按照“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则退货并承担退货运费 。
法院认为 , 买家虽在收货后七日内申请退货 , 但根据商家提交的证据 , 可以确认退货花瓶普遍留存有水渍 , 买家也自认婚礼中对花瓶装水并插花的使用行为 , 该行为并非“因检查商品的必要进行拆封查验” , 属于超出查验和确认商品品质、功能需要而使用商品 , 势必影响二次销售 , 导致商品价值贬损较大 , 应视为商品不完好 , 不符合“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条件 , 买家要求“七天无理由退货”的诉请没有相应依据 。
此外 , 商品订单页面的“退货承诺”显示 , 虽然退货时效为15天 , 但要求“使用情况: 未使用” , 故买家的做法也不符合双方关于15天退货的约定 。
最终法院驳回买家的全部诉讼请求 。
那么可能影响七天无理由的其它情形还有哪些 , 可以参考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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