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当劳动者遭遇“试完不用”( 三 )


随着吴琳入职失败 , 这段长达9个月的工作 , 被公司否认了 。 他们不承认和吴琳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 甚至表示 , 根本就没有和她建立劳动关系的想法 。 这意味着 , 吴琳毕业后有近一年的工作空窗期 , 而这段经历本可以增加她简历的竞争力 。
为了让公司承认 , 她选择对簿公堂 。
在律师的指导下 , 吴琳收集了所有可能有关的证据 , 包括最后一天在公司工位上输入密码打开电脑办公的录像 , 进入公司第5个月时收到的入职流程通知 , 以及反复催问上司入职手续的聊天记录 。 她还向法院提交了一本部门定制的工作台历 , 其中一张插图 , 是她和同事参加团建活动的照片 。
吴琳的律师林星辰了解事情经过后 , 认为“这件案子没有难点” , 吴琳是一个完全的受害者 , 她没有给公司带来任何损失 。 她不但可以拿回9个月没有发放的工资 , 还可以额外获得赔偿——这都是吴琳没有预料到的 。
在一名离开校园的毕业生成为企业的正式员工之前 , 法律上他可能会经历试用期 , 但现实中可能还有试岗期 。 有些公司认为无法通过面试了解求职者的真实水平 , 便会设置一段时间 , 让求职者先着手工作 , 再考察他们是否适合这一岗位 。 有些公司将试岗期设置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 , 将公司的用人风险降到最低 。
赵心韵那份历时3周的工作 , 最后获得了800元左右的报酬 , 距离合同里约定的月薪2000元 , 也有很大差距 。 那时她才知道 , 前两周的试岗期 , 比试用期工资还低 , 算下来 , 一天只有几十元 。
戴雅在上一份工作的试岗第一天 , 就被辞退了 。 试岗时 , 对方还赞许了她的模拟面试 。 下班几个小时后 , 人力部门用微信通知她 , 不用再去上班了 , 没有给出任何理由 , 直接挂掉了她的电话 。 她气不过 , 申请了劳动仲裁 , 对方才主动表示歉意 , 解释说 , 听到她提及晚上回家还要做兼职 , “不符合公司的要求” 。
然而从事人力资源管理的戴雅发现 , 不少企业试岗期并没有工资 , 就算是提供带薪试岗的企业 , 也只有当应聘者顺利通过试岗之后 , 领取第一个月的工资时 , 才会收到试岗期酬劳 。
换句话说 , 如果没有通过试岗 , 即使公司标榜“带薪试岗” , 劳动者也很难领到那笔劳动所得 。
现行的劳动法并没有相关条例对“试岗期”这一现象进行监督与规范 。
2018年 , 《工人日报》记者发现 , 一位中年务工者 , 两年内3次因为“不合适”在试用期被“护运公司”解雇 。 在该报道中 , 一名大连市某护运公司经理给记者算了一笔账 , 他们所在的行业 , 门槛低 , 重新招聘的成本也低 , 理想状态下 , 他可以连用多个“试用工” , 快到法律规定的最长试用期长6个月时 , 直接辞退 , 省下一大笔费用 。 而这篇报道中 , 另一名安保服务公司的工作人员表示 , “10个劳动者至少有9个不会索要赔偿” 。
一名专业是外语翻译的求职者 , 去年在网上分享了自己试用期最后3天被辞退的经历 。 即使是在办理离职手续的过程中 , 公司依然在给她布置新的翻译任务 。 针对她所在的岗位 , 这家公司在她入职前后 , 一直持续发布招聘信息 , 从未间断 。
林星辰从事劳动法诉讼已近10年 , 好几个互联网行业的当事人都遇到过相似经历:应聘进入一家公司 , 开发新的软件 , 或者软件功能 。 由于公司前期并不确定项目的成功率 , 找到投资人之后 , 公司就会单独开辟一个部门出来 , 从高管到基础员工 , 全部启用新人 。 半年左右 , 一旦项目进展不顺利 , 或者没有达到投资人预期 , 整个项目组都会解散 。
林星辰在计算后发现这种方法并不明智 。 根据劳动合同法 , 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 , 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 。 在他的理解中 , 在6个月试用期满前解雇劳动者 , 按照最低工资标准 , 最多可以节省一个月工资多一点 。 可一旦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或者上诉 , 还得赔一个月工资回去 , “(企业)不值得为这点工资差去折腾” 。
但在现实操作中 , 一些人并不知道试用期被辞退可以获得赔偿 , 不少人会被“主动离职” 。
涂琪发布在网上的求助贴 , 有100多条留言 。 第一条评论就写着“又是一个设计师”;另一名自称在广告行业工作了6年的网友写了上百个字 , 劝她“试用期这都是很正常的事”“广告行业是个圈子 , 老板之间都是互通的”“如果他们针对你 , 可能以后你去别的公司也难了” 。 涂琪发帖后的一个月时间里 , 她收到3名网友私信 , 说自己遇到了相似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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