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给男友微信转57万红包,分手后一半都要不回来!法院:这类红包是无偿赠与

恋爱期间
女子微信转给男友57万余元
分手后
只要回了28万余元
法院提醒
这类红包都属于无偿赠与
不能归还

女子给男友微信转57万红包,分手后一半都要不回来!法院:这类红包是无偿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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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女子给男友微信转57万红包,分手后一半都要不回来!法院:这类红包是无偿赠与】恋爱时微信转账57万余元
分手要求返还遭拒
2018年 , 34岁的琳琳(化名)在武汉一家酒吧认识了22岁的小帅(化名) 。 琳琳家境富裕 , 非常单纯 , 并无过多感情经历 。
“他高大帅气 , 还很会哄人 , 我一下子就陷进去了 。 ”琳琳说 , 是小帅主动追求的自己 , 两人认识了快一年后 , 才决定成为男女朋友 。 “我已经30多岁 , 家里人都盼着我早点结婚 。 ”
谈恋爱期间 , 琳琳经常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向小帅转款 , 累计有57万余元 , 此外 , 她还给小帅买了手表、手机等礼物共计16万元 。
2019年11月 , 小帅提出分手 , 不愿意再和琳琳交往 。 琳琳说 , 自己是奔着结婚去的 , 所以才下了血本 , 没想到小帅这么绝情 。 琳琳要求他返还给他发红包、买礼物的费用 , 遭到拒绝 。

女子给男友微信转57万红包,分手后一半都要不回来!法院:这类红包是无偿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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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
这类转账属于无偿赠与
2020年 , 琳琳向法院提起诉讼 , 要求小帅返还收到的转账和礼物等共计70余万元 。 法庭上 , 小帅认为琳琳给自己转账、买礼物都是自愿赠送的 , 又不是借款 , 不用返还 。
经调查 , 从双方相识至分手 , 琳琳向小帅转款的57万余元中有29万余元添加“给大可爱”“安慰花仙子”等备注或为具有特定隐含意义的金额 , 如“666.66”“5200”“2500”“888.88” , 有28万余元既无备注也无特定数字意义 。
法院认为:
本案中 , 双方交往期间表达情意的转账、赠送礼物等行为 , 如果有备注或具有特定隐含意义数额 , 不违背公序良俗 , 应认定为无偿赠与 。
如果既无备注也无特定数字意义 , 那么应视为附有解除条件的赠与行为 , 当不能达到原告所追求的缔结婚姻为目的时 , 该解除条件成就 , 赠与行为失去法律上的意义及效力 , 构成不当得利 , 理应返还 。据此 , 法院判决小帅返还琳琳28万 余元并支付利息 。
普法常识
赠与可以撤销 , 但是有法定条件和法定期间 。
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 ,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 , 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
赠与人的撤销权 , 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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