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发布城市绿色货运配送征求意见稿,五类车辆拟优先发放通行证( 二 )


亮点三:符合条件企业可申报成为示范企业
意见稿提出 , 为推进佛山绿色货运配送发展 , 促进物流行业降本增效 , 切实培育一批运作高效、服务规范的城市绿色货运配送企业 , 从事城市货运配送的企业可申报绿色货运配送示范企业 。
按照意见稿 , 申报示范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在本市进行工商登记设立的独立法人公司或承担国家法定义务以及特定职能的分公司;
(二)运输型企业自有货车不低于30辆;仓储型企业仓储面积不低于4000平方米;综合服务型企业自有、长期租赁仓储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 , 自有、长期租赁或合作使用货运车辆不低于100辆;
(三)车辆整洁、外观完好 , 配送车辆需在驾驶室车门两侧显眼位置喷涂企业名称、服务及监督电话 , 车厢按规范喷涂佛山市城市配送统一标识;
(四)具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五)企业自有或长期以购买服务形式使用货运配送信息平台 , 实现对货运配送车辆、从业人员、电子路单等信息管理、监测和服务等功能 , 信息平台能够成功接入佛山市城市货运配送公共信息平台 。
值得一提的是 , 年度考核合格的示范企业 , 还可优先享受省市相关扶持政策 , 企业货运配送车辆可优先享受城区便利通行政策 , 同时还将在佛山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发展资金政策中予以支持 。
佛山发布城市绿色货运配送征求意见稿,五类车辆拟优先发放通行证文章插图
小背景:佛山正在创建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
佛山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创建工作自2019年年底启动 , 计划至2021年年底结束 , 预计将初步建成现代化、标准化、集约化的城市货运配送三级网络体系集约、高效、绿色、智能的城市货运配送服务体系 。
根据已经正式印发的《佛山市创建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工作方案》 , 在本次示范期末 , 佛山将建成以干支衔接型物流园区货运枢纽(物流园区)不少于4个、公共配送中心不少于8个、末端公共配送站不少于80个 , 新增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占新增(更新)城市配送车辆的比例不少于50% , 新增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中氢燃料电池城市配送车辆的比例不少于40% , 大型超市(卖场)、连锁店等商贸流通企业采用共同(集中、夜间)配送的比例不低于50% , 培育不少于4家3A级(含)以上运作高效、服务规范的专业城市货运配送示范企业 , 城市货运配送效率显著提升 , 配送车辆利用效率提高不低于20%、配送成本降低不低于10% , 城市货运配送车辆单位周转量能耗降低不低于15% 。
图片来源于佛山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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