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立的悲哀在于太爱小寒。以致听从小寒的安排去凌卿那里寻找安慰,只因凌卿长得有七八分像小寒;后来,当凌卿因同样的原因被小寒爸爸“爱”上后,海立又险些与万念俱灰的小寒订了婚。
海立之所以不是最可怜的一个,就是因为有许太太对小寒最后的“悬崖勒马”——你脾气那么坏,你要是嫁一个你不爱的人,你会给他好日子过?你害苦了他,也就是害苦了你自己——故而,海立不是故事中最大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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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凌卿呢?她在毫不知情的状况下做了小寒的替身,跟了小寒父亲这样一个给不了她家庭、长她一倍的男人,她是可怜的吗?无疑,答案是否定的。因为她自己曾经说过,在满足一定的条件下,她是“人尽可夫”的;并且,是她自愿放弃海立选择峰仪。
最初的时候,凌卿明知道海立爱的人是小寒,却愿意接受小寒的“好意”与海立结婚,理由仅是海立的条件满足她的择偶要求;而当条件更好的峰仪出现,凌卿又毅然决然放弃海立选择峰仪,而完全不顾峰仪是自己朋友父亲这个身份。由此可见,凌卿是一个可以自己做主而非随便被人伤害之人。
而当一个女人为了金钱与地位打算豁出去自己的青春时,她并不可怜,只剩可悲。所以,凌卿不可能是其中最大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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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我们来说一说这虐人心的“父女恋”当事人双方。
峰仪和小寒,这对不伦恋人之间会有最大的受害者吗?乍看下,似乎没有展开这种议论的必要,因为他们毕竟“罪大恶极”,即便受到伤害也是咎由自取、自作自受,不值得同情;然而,当我们忍不住拿出一点怜悯之心,便不得不改变了一些看法。
先说峰仪。作为父亲,他让自己的女儿爱上自己、并且没有适时而恰当地加以阻止,本身就类比禽兽,不值得原谅;特别是他重复了七八年要搬走的话,而不见得行动,就像他一直想将小寒送到舅母家住一段而不行动一样,他将与女儿的感情持续了七八年,是一种无法原谅的错误。
他不制止女儿对他的亲密动作,眼睁睁看着女儿痛苦流泪、费心思表白自己,虽然心情沉重,但也乐意接受;真是虐心的父女恋。照常规的道理,真的很难想象一个父亲怎么能够爱上自己的女儿。尽管有着“女儿是父亲前世的情人”之说,但当在现世之中真的出现了这等事,无论如何都让人感觉匪夷所思。
不过,如果说这个父亲还是可以原谅的,那就是最后他的出走;尤其是他在无奈中选择了一个和女儿酷似的女人,更是证明且凸显着他对女儿的“爱”。可以肯定的是,在接下来的人生里,他永远都不会得到幸福。一是因为对女儿小寒的爱恋,一是因这爱恋引发的罪恶。如此,倒让人可怜起这个爱上女儿的父亲来。不过,他肯定不是最大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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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话到这里,如果说这个故事中真的有个最大的受害者,就非小寒莫属了。是的,我个人认为,小寒是这其中最值得同情、最可怜的一个。
首先,她是个孩子。特别是七八年前,十二三岁的她,那时她正值青春期,生命中接触到的真正的男人只有父亲;而这个父亲,又是那样的成功、出色而潇洒,并且对她更是百般宠溺。
然后,便是父亲和母亲都没有对此做出该有的行动。这一点,我们在前文中已经提到,在此就不再赘述。
虽说一个女儿会爱上父亲,是鲜有的现象,也是极其愚蠢的行为;但没有正确的引导和一个健康的环境,这种事还是怨不得孩子的。更要命的是,小寒会慢慢长大,当她逐渐明白逐渐清醒,却已经深陷其中不能自拔也不想自拔了。
是的,不想自拔。“我就守在家里做一辈子孩子,又怎么着?不见得我家里有谁容不得我”,或许会有人痛斥小寒的这一行为吧,但我做不到;我只可怜她,无比地可怜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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