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否认,朱安如自己丈夫所讽刺的那样,将自己摆得很卑微,以自贬身价来博取同情。但鲁迅的话也是从骨子里透出了刻薄,如果朱安不处于一个不幸人生,她会争取同情吗?或者说,难道她就不值得被同情吗?就论生育一事来说,一个无性无爱的女人,竟然被自己的婆婆埋怨生不出孩子,迫得她委屈地哭诉:“大先生终年不同我讲话,怎么会生儿子呢?”
无儿无女,剥夺了一个女人当母亲的权利。没能享受性与获得生育,这对朱安来说,是一个致命荒凉的事实。旧式女性视生孩子为天职、使命,而朱安在这方面却一片空白,她的内疚可想而知了。
当然,这也体现了鲁迅是个表里如一的男人,起码他没有说一套做一套。与朱安结婚十多年,他宁愿勒紧裤头,甚至用奇离古怪的办法抑制性欲也不愿解开禁欲的春天。
那么,在道德上,鲁迅是赢了风度还是吃了大亏?当旁观者去探讨这个问题的时候,会本能地先入为主,并且多少凌驾于道德之上来评足论道。所以鲁迅的评价就完全取决于不同时代人的不同的思想观念了。
在旧社会的观念里,不睡,会被天下女人唾骂绝情;在新社会的观念里,睡了,会被天下女人唾骂渣男。前者理由是鲁迅主动“绝育”了朱安,后者则是鲁迅不爱却“玷污”了朱安。到头来,鲁迅的名声就处于了一个左右为难的处境。
俞芳在《我所记忆中的鲁迅先生》中回忆:大师母操持家务是称职的,节俭持家,空下来就做做针线。她还能炒一手地道的家乡菜。每当大先生有客人来,她总是以礼相待的,泡茶、烧点心,都很尽心。
【 伶仃|她一辈子未生育,不参加丈夫葬礼,晚年由情敌供养,死后伶仃独葬】这样贤惠的朱安,牺牲小我,关顾大家,却没有等来丝毫转机。这种绝望就像岸上的鱼,最终会死于对一滴水的渴望。
当知道大先生娶了许广平,一切希望都破灭了。朱安口头上鼓励丈夫纳妾,但当这个鼓励成为事实时,她的内心还是充满了落寞。
但有趣的是,这个没文化的姑娘形象地称自己是一只慢吞吞的蜗牛:
“过去大先生和我不好,我想好好服侍他,一切顺着他,将来总会好。我好比是一只蜗牛,从墙底一点儿一点儿往上爬,爬得虽慢,总有一天会爬到墙顶的。可是,现在我没有办法了,我没力气爬了。我待他再好,也是无用。”
也许不是朱安没有力气爬了,而是墙顶上早已没有了等待。
当得知许广平为周家诞下一子时,朱安终于咽下这个事实,心态也转变得开朗。因为周家终于有后了,她心中的内疚自责减轻了许多。她在信中期许周海婴:“早自努力光大门楣,汝父增色,亦一洗我一生之耻辱也。”(1945年11月27日致海婴)
在朱安的传统思维里,她认为庶子也是自己的儿子,但十分遗憾的是,这似乎也只是她的一厢情愿。
许广平虽没有名分,但她好像并不买账朱安是原配夫人的名头。大概她认为朱安与鲁迅的结合是旧式婚姻,不作算数,所以她始终称呼朱安为“朱安女士”。但值得肯定的是,许广平十分良心地继承了鲁迅对朱安的赡养义务,在鲁迅死后,许广平在自身难保的情况下,仍尽力维持朱安的生活。
不过因为战后物价飞涨,加之许广平被铺入狱,鞭长莫及,朱安还是吃了苦头。这就引出了“出售鲁迅藏书”风波一事。
许广平听闻消息,急得立马委托律师在《申报》上发表声明:
“按鲁迅先生终身从事文化事业,死后举国哀悼,故其一切遗物,应由我全体家属妥为保存,以备国人纪念。况就法律言,遗产在未分割前为公同共有物,不得单独处分,否则不能生效,律有明文规定。如鲁迅先生在平家属确有私擅出售遗产事实,广平等决不承认。”
其实论法律上,朱安才是合法夫人,她有对亡夫遗产的处分权,并不需要许广平承认或同意。但她大概不会真心这么做,因为在《鲁迅与我七十年》中记述过两次有人愿意出价购买鲁迅的遗作,朱安都断然拒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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