伶仃|她一辈子未生育,不参加丈夫葬礼,晚年由情敌供养,死后伶仃独葬( 二 )


这两件事不是登天一般难,但也绝不是鲁迅心想事成般简单。鲁迅自己依然要屈服于包办婚姻的封建压力,何况朱安一介大字不识的弱女流,更加没有那个勇气挑战传统了。
不过,从平等角度出发,为什么鲁迅交代的事,朱安就必须迎合,必须听话照做。不能因为鲁迅读书多,接受过新思想的洗礼,就必须要求妻子按照他的标准来作出改造,这是赤裸裸的男权表现。既然屈从了这段婚姻,就需要有思想准备。朱安没有与他接受一样的教育,就不可能有同等的思想觉悟。这是一个很简单的道理,想要别人为你而改变都是很难的。放在当下,朱安几乎算得上是完美的贤妻良母模子,她缺少改变的理由。
又或者,反过来问,鲁迅为什么不能为了朱安而改变自己。
作为崇尚新思想的知识分子,甚至于一位拿笔的君子,面对一位备受封建荼毒的大龄剩女,又签下了如同卖身契的婚约,鲁迅是否应该拿出知识分子的风度。或者借鉴胡适的与妻态度,怜悯包容第一,教化感悟第二。其次,鲁迅留学过海外,应该是了解国情的,在清末他想娶到像许广平这样读过书的新式女子简直异想天开。所以即使他不娶朱安,也会娶到第二个朱安,除非他下定主意打光棍了。
至于朱安呢?有人替她做了一个假设——假如不曾与鲁迅相遇,嫁的是一般男人,她的命运未必不好。最起码,她该会有一个孩子,达成毕生相夫教子的心愿。
记得读书时老师打趣说过一句话,女人嫁猪嫁狗都一样,因为人都会变的,重要是长得帅。虽然是一个开玩笑的笑话,但也包含了哲理,婚姻变数太大,是不可预测的。那就没有所谓命运这个东西,一切无非是考验,惩罚,补偿。一个人的性格决定他的际遇,朱安不愿改变,就无法拒绝到来的际遇,“哀其不争”的结论注定也是板上钉钉了。
在民国初期,新旧礼教的交锋曾旋风一般刮起一股“退婚潮。”凡是喝过洋墨水或富贵显达者,纷纷主张“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之新观念,不惜与家庭决裂的代价解除旧式婚约,甚至抛弃包办婚姻与糟糠之妻。
这个时候,追赶潮流,主张“离婚”绝对是鲁迅彻底解放的光明大道,但为什么他没有推翻婚事?这个问题,令人不约而同地将他与胡适联系在一起。
胡适说过,“我深深懂得旧式婚姻中女性的地位。我并不曾准备作什么牺牲,不过是不忍伤几个人的心罢了。假如我那时忍心毁约,使这几个人终身痛苦,我良心上的责备,必然比什么痛苦都难受......最占便宜的,是社会上对于此事的过分赞许……我是不怕人骂的,我也不曾求人赞许,我不过行吾心之所安罢了……”
之所以参考胡适的话进行推测鲁迅的内心,是因为两人在对待“旧式夫人”的立场上都有一颗“不忍伤几个人的心”的同情心。只是胡适的同情较为温暖、开放,而鲁迅的同情则较为内敛、严肃。
回头再看朱安,“离婚”对她来说同样是一个无可避免的争议话题。从现实层面上发表意见就没多大意思了,你我都清楚无谋生能力离婚等于死路一条,即使鲁迅负担生活费,朱安也会被邻里的唾沫淹死。
那么在本人主观层面上,朱安对离婚是持什么态度?大可从她在一次宾朋满座的家中,当众下跪所发泄的一番话进行揣摩:
“我来周家已许多年,大先生不很理我;我是配不上大先生,大先生要娶妻纳妾,全凭他自己;但我生是周家的人,死是周家的鬼,老太太活着一天,我服侍她一天,老太太百年以后,我吃斋念佛,决不离开周家……”
“生是周家的人,死是周家的鬼”,“决不离开周家”,朱安的原则底线已经很清楚了,别说谈离婚,即使离婚,也要离婚不离家,因为她和周老太太是“母女一体”的。
值得一提的是,鲁迅是这样回应朱安那番话的:“中国的旧式的妇女也很厉害,从此所有的同情,都被她争取了去,大家都批评我不好。”
据周作人等人确认,大家确实都同情朱安。
图 | 朱安(右一)离开绍兴北上前与娘家人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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