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夫山泉|农夫山泉武夷山“毁林取水”被告始末:环保组织年初提告 项目施工未停

北京联盟_原题是:农夫山泉武夷山“毁林取水”被告始末:环保组织年初提告 项目施工未停
网友爆料:农夫山泉在武夷山毁林取水
2020年年初 , 农夫山泉武夷山“100万吨饮用水生产建设”项目涉嫌“毁林取水”引起舆论关注 , 该事件在当地政府部门认定农夫山泉存相关违法行为并进行处罚后暂告落幕 。
不过 , 由于事涉武夷山国家森林公园保护 , 该事件也引起了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绿会)的注意 。 《每日经济新闻》采访人员了解到 , 早在今年1月 , 接到举报的绿会方面就组织相关人员对农夫山泉武夷山项目现场进行查看并提起诉讼 。
10月下旬 , 绿会对农夫山泉(福建武夷山)饮用水有限公司提起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 , 在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第一次开庭 。
绿会代理律师王文勇对采访人员表示 , 现场查看显示 , 农夫山泉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多项违规和破坏生态行为 。 “我们最担心的是 , 作为商业项目 , 农夫山泉武夷山项目取水量巨大 , 又明确位于生态保护区内部 , 对武夷山国家公园生态可能造成重大破坏的风险 。 ”
农夫山泉|农夫山泉武夷山“毁林取水”被告始末:环保组织年初提告 项目施工未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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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 , 是经国务院批准成立、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管、民政部登记注册的一家全国性公益(公募)基金会 , 为国家一级学会 。
1月15日 , 绿会方面以环境侵权责任纠纷为案由 , 将农夫山泉武夷山公司告上法庭 , 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月25日受理该案 , 但受疫情影响 , 延期至10月23日第一次开庭 。
法院公告显示 , 此次诉讼案件中原告绿会称 , 根据实地调查和查阅相关文件 , 发现被告在“年产100万吨饮用天然水生产线建设项目”工程施工中 , 有严重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 , 同时该项目也存在对环境敏感地带生态环境造成破坏的重大风险 。
绿会方面提出 , 1 , 请求依法判令被告立即停止在武夷山的取水工程施工 , 立即停止破坏武夷山生态的环境侵权行为 , 以消除对社会公共环境权益的实际侵害和可能给武夷山国家公园生态造成的巨大破坏风险;2 , 依法判令被告采取措施 , 恢复被其破坏的环境原状 , 对于非法破坏行为所造成的环境损害进行修复 , 使被损害的生态环境恢复到损害发生之前的状态;3 , 依法判令被告赔偿由于违法施工 , 非法破坏生态环境所造成的生态服务功能损失(赔偿数额以评估鉴定报告为准) 。
根据起诉状 , 绿会对农夫山泉武夷山项目进行了多项指控 , 其中包括在案涉项目施工过程中擅自改变环境影响评价表及其批复中的要求 , 违反环境影响评价法;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 , 违法施工破坏森林资源;案涉项目取水点位于环境敏感地带 , 且为了项目建设而设铁丝网的地点已经深入到武夷山国家公园范围内等 。
不过 , 《每日经济新闻》采访人员获取的一份农夫山泉方面在庭审中的答辩情况显示 , 公司对绿会所提问题并不认可 。
比如取水点位于敏感地带的问题 , 农夫山泉表示 , 取水工程记载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 , 并由武夷山市环保局审批同意 。 同时还取得武夷山市水利局、发展改革和科技局、林业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批准 , 取水工程的立项和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 。
另外 , 对于取水点上游修建1000米铁丝网 , 深入武夷山国家公园核心区的问题 , 农夫山泉回应称 , 在2019年9月版施工图图纸上曾标记有围护栏网 , 当时取水点周边区域不在武夷山国家公园范围内 , 建设围护栏网是为了防止人员和野生动物侵入取水点 。 至2019年11月初 , 围护栏网工程尚未施工 , 所以也不存在需要拆除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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