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比老龄化更紧迫的人口问题
来源:吴晓波频道80后的男女比例是101.1∶100 , 90后是109.7∶100 , 00后是118.9∶100 , 他们所面对的婚恋市场完全不同 。文 / 巴九灵
有这样一道脑筋急转弯:人的一生中 , 在路口见过更多红灯 , 还是更多绿灯?答案是绿灯 。 因为人们看到红灯时会等绿灯 , 看到绿灯时却不会再等红灯 , 两种情况加在一起 , 结果当然是绿灯多 。
我们把问题改一下:有1000万对夫妇准备生育:如果第一胎只生了女孩就可以(不是必须)生第二胎 , 如果第一胎生了男孩就不能再生第二胎 , 两轮生育之后 , 婴儿中男孩多还是女孩多?
答案是基本一样多 。 两题乍看相似 , 却有本质不同 。 红灯绿灯一定是交替出现 , 但生男生女却不是 , 第一胎生了女孩 , 第二胎的男女比例仍为1∶1 。* 男女自然出生比例约为104∶100 , 为了方便我们取约数1∶1 。 还有多胞胎和不能生育等情况 , 不影响结论 , 一并忽略 。不妨算一算 , 1000万对夫妇 , 第一胎生下500万个男孩和500万个女孩 , 生女孩的夫妇都决定生第二胎 , 则又生下250万个男孩和250万个女孩 。 两轮加总 , 男女1∶1 。我们再把问题改一下:有1000万对夫妇准备生育:无论是第几胎 , 此前只生过女孩就可以继续生 , 一旦生出第一个男孩就不能再生 , 多轮生育之后 , 男孩总数多还是女孩总数多?
答案还是基本一样多 。 违背直觉吧?道理其实很简单:无论前情如何 , 新生儿的男女比例总是1∶1 。沿着上一道题算下去 , 250万对第二胎仍生女孩的夫妇继续生 , 第三胎生下125万个男孩和125万个女孩;女孩家庭接着生 , 第四胎又生下62.5万个男孩和62.5万个女孩……男女始终一样多 。理解了这些 , 让我们回到现实 。 第二道题 , 就是曾在全国多数省区农村推行的“一孩半”政策(只育一女的家庭可以再生一胎) 。 第三道题 , 就是仍在全国很多地区默默延续的传统:生生生生生出男孩为止 。从数学上讲 , 这两种做法都不会影响出生人口的性别比 , 然而现实却是 , 中国是全世界新生儿男女比例最悬殊的国家 。
很多人担忧人口老龄化 , 但老龄化的危害尚不明显 。 而性别失衡的苦果 , 90后已经开始品尝了 。
根据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六普”)结果 , 中国大陆男女比例为104.9∶100 。看起来并不夸张?这主要得益于女性的长寿 , 70岁及以上人口性别比88.1∶100 , 拉低了总比例 。如果分年龄段看 , 情况就很糟糕了 。
这是一张1970年—2009年出生人口的性别比例图 。 注意 , 不是他们出生当年的性别比 , 而是他们在2010年时的性别比 。因为很多学龄前儿童没做出生登记 , 所以新生儿性别比往往有些失真——女婴的瞒报漏报更多 。 随着适龄入学 , 隐藏人口会慢慢冒出来 。 到2010年 , 90后们无论如何也有户口了 , 因此“六普”数据更接近当下的情况 。不难看出 , 整个1990年代 , 出生人口性别比骤升 。 1989年生人的男女比例是101.2∶100 , 而1999年生人的男女比例已经达到117.3∶100——国际警戒线是107∶100 。如果每五年一平均 , 那么1990年代前后 , 出生人口性别比出现了明显的三级跳 。这十年间发生了什么?一方面是政策 。独生子女政策始于1979年 , 在1980年代逐步贯彻落实 , 但农村普遍实施困难 。1980年代末到1990年代初 , 各省陆续颁布了计划生育条例 , 一是加强管理 , 二是明确例外情况 。 “一孩半”政策就是这一时期开始在部分省区推行:只生育一个女孩的农业人口夫妻 , 经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 。上文已经讲过 , 仅凭这样的安排 , 并不会改变新生儿性别比 。但现实却是另一种景象 , 根据北大郭志刚教授对“五普”(2000年)数据的分析 , 计划生育宽松的地区 , 新生儿性别比相对正常;计划生育严格的地区 , 新生儿性别比明显失衡 , 其中“一孩半”地区尤为严重 。
这就说到了另一方面 , 技术 。1990年代 , 随着经济和医疗水平提升 , 胎儿性别鉴定和人工流产的情况越来越多见 。当“重男轻女”的思想 , 撞上独生子女或“一孩半”的政策 , 再加入技术的催化 , 就产生了扭曲现实的力量——“既然只能(再)生一个 , 那总要想办法生个男孩” 。根据陈玉宇等学者的估算 , 1980年代到1990年代 , 40%—50%的新生儿性别失衡扩大 , 源自局部超声检测技术 。至于“一孩半”的情况 , 北大曾毅教授通过调研 , 估算出2005年前后 , 约有19.1%的一胎女孩夫妇做性别鉴定保生二胎男孩 。* 曾毅教授同时认为 , “一孩半”政策虽然是一项体察百姓实际困难的爱民政策 , 但隐含的意义是女孩的价值远比不上男孩, 需要再补生一个 , 这种“心理暗示导向作用”使得重男轻女观念更难消除 。国家不管吗?当然管 。 2001年颁布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明文规定:严禁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严禁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但恶习难改 。 “六普”抽样调查2009年11月1日至2010年10月31日出生人口的性别比 , 越是第二胎第三胎生育 , 比例越是失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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