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化|监管“指路”金融数字化转型:警惕市场垄断 加强第三方合作管控( 二 )


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分析师周茂华进一步称 , 金融机构与市场上金融科技公司合作 , 二者是一种竞合关系 , 外部金融科技公司依托专业化技术提升金融机构经营效率与客户消费体验;但也存在一些潜在问题 , 例如:金融科技公司存在不规范行为引发风险或纠纷 , 客户信息保护问题 , 过度依赖大数据所产生的技术风险等 。 在周茂华看来 , 金融业数字化转型本质是为客户提供高质量服务 , 增强金融机构自身的经营效率与竞争力 , 守住风险底线才能行稳致远;因此 , 金融机构与金融科技合作需要厘清服务边界 , 规范运行等 。
建立完善相关监管规则体系
毋庸置疑的是 , 金融数字化转型过程中 , 随着新风险的出现 , 业务模式的转变 , 对金融监管亦提出了新要求、新挑战 。 对此 , 梁涛强调 , 将提升数字化监管能力 。
据介绍 , 为提升监管能力 , 银保监会先后建立了非现场监管信息系统(1104)、检查分析系统(EAST)、银行风险早期预警系统(睿思系统)等 , 加快监管数字化步伐 。 近期 , 又制定了信息化建设中长期规划 , 抓紧推动监管大数据平台建设 , 整合监管数据信息系统 , 优化监管流程 , 运用大数据、机器学习、人工智能等技术 , 提高监管判断的前瞻性、有效性 , 对金融数字化转型过程中的风险真正做到“看得懂、穿得透、控得住、管得好” 。
此外 , 梁涛称 , 将结合金融数字化转型趋势 , 建立完善相关监管规则体系 , 继续加强对金融机构与科技企业合作的监管 。
事实上 , 关于金融监管 , 银保监会首席律师刘福寿在近日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也曾表态 , 银保监会支持金融业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合理创新 , 同时坚持创新是为实体经济服务 , 要为实体经济做贡献 。 按照金融科技的金融属性 , 将把所有的金融活动纳入到统一的监管范围 。 银保监会将完善风险全覆盖的监管框架 。 增强监管的穿透性、统一性和权威性 , 依法将金融活动全面纳入监管 , 对同类业务、同类主体一视同仁 。
周茂华谈道 , 当前 , 管理层已释放金融科技并未改变金融本质 , 且需要依法纳入全面监管的信号 。 后续 , 我国在金融数字化转型过程中也需要进一步加快补齐顶层战略设计与监管短板 , 平衡好金融科技创新与金融安全的关系 , 引导金融科技更好满足实体需求 , 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
北京商报采访人员 岳品瑜 刘四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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