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警惕!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手法不断翻新

河南(河南新闻网)龙网_原始标题是:提供银行卡能挣钱?(以案说法)切莫成为犯罪帮凶)

【犯罪|警惕!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手法不断翻新】【案情】近日 ,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通过出售个人银行卡 , 为电信诈骗集团提供帮助的案件 。 曾某通过网络认识了“老李” , 得知通过办理银行卡提供给他人从事电信网络诈骗可以获利 。 曾某遂向蔡某提出 , 可向其收购银行卡及其对应的手机卡、网银密码器或者U盾、开户人身份证复印件“四件套” 。 蔡某陆续向黄某等人收购了28套“四件套” , 随后转手给曾某 。 曾某将收购来的“四件套”再次转手给“老李” 。
【说法】法院经审理后认为 , 曾某、蔡某和黄某3名被告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 , 为其提供银行卡作为支付结算工具 , 情节严重 , 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滞留在他人银行卡内的款项是犯罪所得仍予以转移 , 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 此外 , 曾某、蔡某违反国家规定 , 收买并非法提供信用卡资料 , 构成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资料罪 。
法官表示 , 近年来 , 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手法不断翻新 , 呈现出组织化、专业化态势 , 衍生出大量地下黑色产业链 。 现实中 , 一些人为牟取非法利益 , 主动提供银行卡等“四件套” , 其行为构成违法犯罪 。 一些人为贪图小利 , 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出卖或出借自己的银行卡等“四件套” , 客观上成了犯罪分子的“工具” 。 法官提醒 , 银行卡“四件套”是电信网络诈骗得以实现的重要载体 , 一定要注意保管 , 不要将其提供给他人以牟取利益 , 否则既涉嫌违法犯罪 , 也可能成为犯罪帮凶 。
(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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