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沈阳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

_原题为 沈阳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
新华社电(采访人员 王莹)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 , 招收2—3岁幼儿 , 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办“托儿所”……近日 , 沈阳市出台《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 , 推进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供给体系建设 , 加强家庭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支持指导 。
《方案》提出 , 用人单位应采取设置育婴室、哺乳室 , 按照规定灵活安排工作时间等积极措施 , 满足职工照护婴幼儿需求 。 机场、车站、商场、医院等公共场所普遍建立母婴室 , 为家庭照护婴幼儿提供方便 。 鼓励在社区开设托育点和亲子园 , 提倡以社区为基础、家庭互助式为辅的婴幼儿照护服务形式 。
同时 , 支持引导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个人以多种方式提供婴幼儿照护服务 。 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 , 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样化的婴幼儿照护服务 。 积极推进托育和幼儿教育相衔接的托幼服务一体化工作 , 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 , 招收2—3岁幼儿 。 鼓励商务楼宇内的用人单位 , 以单独或联合相关单位共同举办的方式 , 在工作场所或就近为职工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 , 有条件的可向附近居民开放 。
《中国教育报》2020年10月25日第1版
【服务|沈阳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作者:采访人员 王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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