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新闻客户端】敲黑板!《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 亮点解读来了( 二 )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国家建立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人员信息查询系统 , 向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提供免费查询服务 。

  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 , 应当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查询应聘者是否具有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记录;发现其具有前述行为记录的 , 不得录用 。

  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应当每年定期对工作人员是否具有上述违法犯罪记录进行查询 。 通过查询或者其他方式发现其工作人员具有上述行为的 , 应当及时解聘 。

  佟丽华强调 , 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所有单位 , 包括医院、学校、培训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等 , 所有的这些机构将来要两种查询形式 , 招聘的时候 , 要到信息当中信息系统去查 , 如果在信息系统里(发现违法犯罪记录)就不能聘用人员 。 另外还要在日常 , 比如每年定期 , 要把你的人员要进行查询 , 招进来的员工 , 如果他进入这样一个信息系统 , 根据这样一个规定 , 可以把他解雇 。

  解读三:学校应建立学生欺凌及校园性侵防控制度

  近年来 , 校园安全和学生欺凌问题频发 ,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首次对学生欺凌进行了定义 , 并明确规定了学校在学生欺凌及校园性侵的防控与处置机制 。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学生欺凌 , 是指发生在学生之间 , 一方蓄意或者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压、侮辱 , 造成另一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的行为 。

  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 , 对教职员工、学生等开展防治学生欺凌的教育和培训 。

  学校对学生欺凌行为应当立即制止 , 通知实施欺凌和被欺凌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参与欺凌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对相关未成年学生及时给予心理辅导、教育和引导;对相关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给予必要的家庭教育指导 。

  对实施欺凌的未成年学生 , 学校应当根据欺凌行为的性质和程度 , 依法加强管教 。 对严重的欺凌行为 , 学校不得隐瞒 , 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 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

  佟丽华说 , 这次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和处置未成年人受到性侵的案件也作出明确规定 , 比如说在学校保护部分就明确规定 , 学校要建立防治未成年受到性侵的这样一个制度 , 学校首先要有这样的制度 , 其次学校发现这样的案件以后 , 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 也规定了学校要开展跟他的年龄相适应的这样一个性教育 , 目的还是提高未成年自身防护的能力 。

  解读四:加强家庭保护 细化家庭监护职责

  家庭保护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至关重要 ,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列举了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该履行的监护职责和不得实施的行为 。 此外 , 针对农村留守儿童等群体的监护缺失问题 , 完善了委托照护制度 。

  佟丽华表示 , 这次未成年人保护法在家庭保护部分 , 首先明确了父母能做啥?父母应该做啥?比如说父母要对孩子的安全的生活进行照顾 , 包括要关注他的生理心理的这样一些健康 , 包括对他的财产要进行管理 。 我们一共列举了10项具体的监护制度 , 然后我们还列举了11项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从事的行为 , 你不能做的行为 , 比如你不能虐待不能伤害 , 你不得利用孩子进行违法犯罪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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