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看待四川一村民为母办寿宴被罚650元 因违反村规民约

农村自治。村规民约_百度百科 居然是个专有名词,真是活到老学到老。类“公约”的东西,一无强制力,二无行政处罚权,三不能与法律相违背。回到问题里,一不能限制村民的合法活动,二不能罚款,三不能干涉村民的财产处分自由。综上,村委会在作死。
■网友的回复
这在农村是很正常的事,村里的人都会认可的,也不会有人去深究。若真的较真起来,吃亏的哪一方真不好说。究其原因:1、农村社区的法治土壤不成熟。这是比较官方的说法,说简单点就是农村是人情社会,大家讲人情的情况多,不会说法律。2、村委会虽然是自治组织,但是实际上却是最基层的“政府”,虽然这没有法律规定。3、村一级的组织,是最后实现政治任务的一端。看明白的话,那么下面的就不用看了。首先,村委会的人从来没有说那650元是罚款,也没有说不交“罚款”会有滞纳金产生,也没有说不交会有违法后果,所谓的“罚款”是不被村委会认可的。这里定性是很关键的,那报道的律师说对了,村委会如果罚款是要有法律规定。但如果是村民自愿承诺违反村规民约,将缴纳一笔费用给村集体,该费用将用于村民的集体福利所用,那么这就不是罚款了,而是违规村民单方行为,其单方处分自己财产,不是罚款。现在,明白为什么会有一个专有名词么?知道为什么会入村的公账么?知道为什么村会有收据?因为那不是罚款,那是违规村民的“捐款”。那村民可以不捐吗?可以。可以不写检讨吗?可以。村委会到法院告村民,要求他如约缴纳会得到法院支持吗?法院多半不会支持。所以,该款项不是罚款,村民不交,不会有法律上的不利后果。注意,这里是法律上的不利后果,是法律上。但如果村民不交,那他会有现实的不利后果。如果村民硬要按照法律来,那村委会就会一切都跟他按法律来。最后吃亏的肯定是村民。这个就不展开了。因为村民知道会有现实的不利后果,所以才会去缴纳。那么是村要主动收费么?这个谁也不知道。不过,大家详细看一下报道,可能也会知道答案的。如果不明白,那么可以搜索关键词“计划生育违约金”,腾讯曾经就这个做了专题……总的来说,最根本原因是特殊国情造成的,现阶段和未来一段时间来都会存续。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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