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各大平台打响顺风车“抢位战” 监管难题有待破解( 三 )


“有标准是好的 , 但每个企业标准不同 , 企业的标准的好坏及落实情况会影响用户选择 , 如何制定一个能够把用户需求和车主需求结合在一起的标准是目前问题所在 。 ”傅蔚冈说 。
对于出台顺风车团体标准 , 张柱庭表示并不看好:一是团体标准没有强制约束力;二是即使约束也只能约束团体成员 , 不能约束顺风车车主 , 更不能约束乘客;三是城市与城市政策之间的差异性 , 必然导致团体标准难以相融 。
张柱庭告诉《法治日报》采访人员 , 国务院2016年发布的第58号文件在顺风车的制度设计中要求城市政府制定规则 , 所以对顺风车的管制是一城一策 。 因此 , 应当由地方人民政府出台相应的地方规章或地方规范性文件 。 在他看来 , 上述社会团体有无资格制定标准也是问题 , 因为社会团体制定团体标准的资格是由国家标委会授权的 。
关于强制性 , 傅蔚冈也表达了相似的观点:“如果是制定强制性的法律标准 , 个人感觉比较困难 。 因为顺风车本身是非盈利性的 , 除通过互联网发展起来的顺风车服务 , 小区内搭便车等也属于顺风车的范畴 。 如出台针对互联网进行的顺风车服务的标准 , 则可能对行业发展会起到推动作用 。 但如果标准制定的不合理 , 则可能会对整个顺风车行业带来不好的影响 , 如规定顺风车为本地车牌等 。 所以不能简单判断标准的好坏 , 更要看标准是否合理 。 ”
在上述论坛上 , 国家发改委中国城镇化促进会副主席王平生认为:“顺风车有许多难关需要攻克 , 有许多的法律问题需要厘清 , 有许多的技术标准、法律标准需要建立 。 ”
在张柱庭看来 , 虽然目前国家层面没有单独的顺风车立法 , 但平台必须遵守电子商务法、网络安全法、有关治安管理的法律是毫无疑问的 。 同时 , 平台是企业 , 还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 。
关于顺风车的立法 , 张柱庭认为 , 应当按国务院要求呼吁出台顺风车的地方法规或地方规章 , 而非全国性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 。 此外 , 出台地方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应当把握好三个方向 , 一是不要无限放大顺风车的功能 , 国家的大政方针还是大力发展公共交通为主;二是要牢牢把握地方事务的本质特征 , 解决本地顺风车突出的问题;三是制定标准应考虑地方标准 , 地方标准与地方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才能更好衔接 。
张柱庭还强调 , 应呼吁平台行业自律为主 , 他律为辅;呼吁顺风车车主与平台自律 , 遵守已有法律法规 。
傅蔚冈则认为不需要进一步立法 , 也不需要建立过多的法律标准 , 目前的主要问题是区分顺风车是否为盈利性质 。
采访中 , 还有业内人士表示 , 当我们关注平台的竞争、理念的更新、技术的迭代时 , 顺风车准入、监管和安全的逻辑起点却往往被忽视 。
对于如何在有效监管以及企业发展之间找到平衡 , 张柱庭认为 , 安全是底线 , 因此政府公安、网信等部门的监管应当把事人与企业的安全监管放在首位 , 在确保安全前提下做到安全发展 。
“消费者在选择顺风车时已经作出了价格与安全性的衡量 , 因此在监管方面 , 要留出供消费者选择的空间 , 若监管过于严苛 , 或将影响顺风车的发展 。 此外 , 规定安全底线也无法完全阻止事故的发生 , 需要接受安全事故的发生 , 不能因事故的发生而否定整个行业 。 ”傅蔚冈说 。
【法制日报|各大平台打响顺风车“抢位战” 监管难题有待破解】对此 , 也有专家表示 , 各地政府对顺风车的监管缺乏相应的手段 , 现在主要还是处罚 , 有一些地方制定了顺风车的规范性文件 , 它有处罚的依据;如果没有的话 , 很多地方是以出租车或者网约车经营管理办法来进行处罚 。 事实上 , 把顺风车作为一个出租车的下位概念来理解 , 存在着很多的问题 。 对顺风车的管理 , 应该采取多元治理的措施 , 除了技术标准之外 , 认证、认可、第三方监管等措施也是必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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